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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在完成向市场的过渡           ★★★ 【字体:
中国正在完成向市场的过渡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9    
中国的经济改革进程正式开始于1978年。从一开始,中国的改革就与东欧与独联体的改革显著不同。20年来,中国让文化大革命弄得精疲力竭,但并没有为一场变革进行任何准备。中国没有像东欧那样渴望变得和西欧一般无二,而且越快越好;中国也没有面临需要进行立刻而根本变革的经济危机,而只遭遇到对现有增长速度的不满。这是一种日渐强烈的不满,部分出于对自己的近邻国家远远好得多的经济成就的日益认识。中国共产党在1978年和以后的15年里一直牢牢地执掌政权。邓小平与他的前任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有着要把中国变为一个富裕而强大的国家的强烈愿望。不过,在邓和他的同事们手中,并没有经济改革蓝图。
  在这种情况下,对经济改革采取逐步渐进的方针就不可避免了。毛泽东是“大变革”的信奉者。毛的继任者们愿意尝试几乎一切方法——只要可行。他们还意识到一些部门,尤其是农业和外贸,比别的部门,诸如工业,更需要改革。毛对外国技术和产品的偏见严重损害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1978年人均粮食产量与1950年代中期相同。后来的这些观点导致了对经济改革顺序的安排:将农业和外贸放在首位,然后才是工业。在改革的最初几年中,中国的高级领导人从来不认为他们正朝着一个全面市场制度的目标迈进。
  中国磕磕绊绊,但终于摸到了一块石头:一个被证明是极为成功的经济策略——把一个苏联式中央集权经济体制转变为1990年代初的主要由市场来支配的经济的策略,且不管推动这一转变的某些市场机制可能受到怎样的扭曲。始于1978年12月,此后也一直没有停顿过的经济改革之成功不容置疑。14年来,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每年递增8%以上,或者说人均大约7%。虽然8.8%的GDP增长率与真实情况相比,也许略有夸大,但是毫无疑问,增长是迅速的。这个比率大约是过去20年(1957~1978)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两倍。(注:中国1978年前的物质生产净值指数主要根据1950年代的价格计算,后者过于着重迅速增长的工业部门,因此夸大真正的物质生产净值。我重新用1978年的价格作为基础计算了1952~1978年间中国的物质生产净值指数。重新估算得出1952~1978年间4.8%的物质生产净值指数增长率或在1957~1978年间每年4.2%的增长率。)
  对外贸易状况甚至更加不同凡响。在1970年代,中国的出口每年仅增长3.4%。在改革的头10年,实际的增长率提高到每年14.1%,且出口的70%是制造业(到1988年,石油和矿产品的出口,已由1980年以前占出口总额的25%下降为8%)。
  中国出口成就之不凡部分是由于改革,但它也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与东欧、俄罗斯和越南的改革相比,中国是从一个更为有利的地位出发来开始它的改革进程的。经互会的解体迫使这些国家放弃了他们相互间的许多市场,而将其贸易方向重新转向西方。中国早在1960年代初期就经过了类似的过程,对经济有了很大的破坏;但到了1978年,中国早已完成了这一调整。与自己在1960年或东欧在1989年以后的形势不同,中国在1978年没有需要偿付的外债。1978年开始改革的另一个大为有利的条件是,当时没有明显的通货膨胀,也没有多少受到抑制通货膨胀的压力;改革不必从一项稳定的通货计划开始。
   农村改革
  中国农村改革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是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和中国农村社会的非集体化。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全体会议刚刚闭幕,二级农作物和农户自家饲养种植的产品的市场就放开了。农村贸易集市在1978年之前其实就已存在,只不过其运作一直处在紧紧的控制之下而已。直到1985年,国家还在对主要的农作物如粮食保持近乎全面的贸易垄断,农民须按收购合同将粮食和其它主要农产品自愿卖给国家,不过,在中国“自愿”一词常带有强制的成份。到1980年代后半期,大约60%的农产品已在竞争性的市场上买卖,而在1978年只有8%的农产品如此。到了1990年,其比例已增大到大约80%;所有水产品的89%,水果的80%,蔬菜的76%,肉和蛋的68%,以及大约全部粮食的一半,已由市场提供。到1993年,已有人在说,要在今后3年内完全开放农业价格,也许有10%的县已经放开了包括粮食在内的所有价格。然而国家依旧大量介入粮食贸易,收购定额难于完成,征购粮食难于以现金支付,国营粮站得不到银行信用贷款,只好给农民开往往几个月都兑现不了的白条。
  非集体化多多少少是自发地发生的。某些省份为解决最贫困地区的问题而开始的实验迅速扩展到其他地区。对这类实验,只有下边的干部试图阻止它甚至走回头路时,中央才采取行动,发布“不要干预”的命令。到1983年底,人民公社及由二三十户农家组成的集体制单位的生产队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已不复存在。(注:从农村观点对这个过程的讨论见1980年代初在中国农村待了一定的时间的各色人的文章中。)一家一户的农耕方式遍及各地,国家很快决定土地的家庭承包合同可持续15年甚至更长时间。
  非集体化和农村市场开放,农业发生迅速变化。从1978年到1984年,农业增长率是它过去20年的5倍。农业收入和消费增长更迅速,尽管这些数据不如产量数据可靠。农业贸易条件的好转,加上非农业的收入来源,构成产量增长和消费或收入增长之间出现差别的主要原因。
  农业产量的猛增是一次性的,到1984年底就基本上成了强弩之末,这时候大多数作物生产恢复了长期的增长率,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农民更愿意把他们的财力物力投资于乡村工业。改革也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半,须养活的却是11亿人口。条件最好的省份,农作物产量已经能同那些农业先进的国家地区相差无几,如日本,韩国或台湾。然而,从政治上讲,1978到1984年农业产量的猛增给面向市场的改革包括这一改革的设计者带来了巨大的声誉。虽然常被置诸脑后,但未来的改革者能从中国进程中获得的政治经验是明显的——抓紧时机,以一个风头正劲的赢家的态势开始你的改革。
  为什么面向市场的改革在农业方面进展得如此之快又如此之好呢?要使市场很好地运作,需要五个因素,这五个范畴也勾勒出一个苏联式中央集权经济若向一个正常运作的市场经济演变,所需采取的具体步骤。这五个步骤是:
  1)取得宏观的稳定,意味着可以接受的通货膨胀水平;以及国际收支没有严重的失衡;
  2)把投入和产出投进市场进行买卖,而不是通过国家的官僚机构进行行政上的分派;
  3)放开价格以反映经济上的相对短缺;
  4)消除进入市场的障碍,使得不同地域的公司之间的竞争成为可能;
  5)改变管理体制中的主要成份,激发生产单位(农场以及工业或服务性企业)的决策者通过降低成本或提高销量把利润增加到最大限度。(注:范畴2至5在帕金斯的著作里被详细地讨论。)
  对中国的农业而言,获得市场经济的上述前四个组成部分并不特别困难。宏观上的稳定不成为问题;进入农业生产的实际障碍也不存在:农产品投放市场是在15年中逐步完成的,但是许多商品几乎转瞬间就进入了市场。由于1978年之前某种形式的农村市场已经存在,很少有人会对如何利用扩大了的市场所提供的机会视而不见。二级产品的价格也很快得到放开。放松粮食价格控制比较困难,这部分是因为消费者食物费用的急剧增加会导致政治上的危险,部分是因为如果粮食购入价格提高而销售价格稳住不动的话,须从政府预算中予以补贴。(注:仅用于粮食所需的补贴从1978年的39亿元增加到1979年的84亿元,那一年粮食收购价由于丰收而提高,粮食补贴在1984年达到234亿元的高峰。亦见拉迪著作中的讨论。在1980年代初,1美元兑换1.7~1.9元人民币。)
  非集体化的“家庭责任制”使产权中的一些要素具体化了。而产权不但是刺激农户面向市场所必须的,也是一步步与正在运行的市场经济的第五个要素即利润最大化相契合所必须的。家庭责任制这个目标的实现,是通过将公社土地划分开,然后分到农户,农户拥有这片土地的全部收入,但必须完成向政府纳税的义务。
  然而,产权制度在中国农村,不论是在集体化刚刚结束的1980年代中期还是在1990年代初期,都是不完善的。其独有性与可实施性,只体现于分到地的农户有权决定如何使用他那一小块土地,和得到地的人不悉心经营时,政府有权对其加以惩处。但是产权还应当是安全并可转让方面,在这方面,中国的改革者们遇到了较大的麻烦。他们的确提供了为期15年的、对一小块土地的权利保证,以及权利可延长超过15年和可以继承等不太明确的承诺。考虑到1979年之前的30年间,政策的多变,这种承诺就显得不特别可信了。
  土地转让使人想到1949年之前旧有地主制度的可怕景象。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内的许多人强烈反对这种出售。他们指出,在一段时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拥有对这块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同的。直到1990年代初期,国家才开始允许长期土地租用权的买卖,但仅限于城区。对比之下,占用农村土地用于建工厂,则要涉及到有关对农民保证提供工作机会和别的好处,以此换取对其土地的使用方面艰难的谈判。在农村土地转让过程中,须向那些放弃其土地使用权的人们提供一份基本口粮配给担保。
  在中国农村,产权的不完善对农业生产有了一个消极的影响。由于农民们对保有其财产无安全感,即使在15年的承包期内都是如此,因此他们不愿投资于主要的设备改进,尤其是土地改良如灌溉系统等。水库和主要的灌溉渠道过去是公有财产,维修与保养是如今已不复存在的生产队和大队的事。当地政府接过了原来的公社制度下的一些职能,但是把许多事情留给了一个不能够在这方面进行必要努力的市场。(注:公共健康和教育是另外两项由于集体制度的废除而遭到影响的公共产品,尽管证据远不清楚。比如说,赤脚医生或农村医助人员,原来是农村公共健康制度的骨干,现在数目下降;许多人成为卖草药和其他药品以求收益的药剂师。然而,因此而产生的发病率或死亡率实际是否增长还不清楚。)
  不能出卖土地意味着希望移居到城市的农民继续拥有他们的土地,只利用业余时间或者请老年亲属来耕种,以保持他们的权利。低于市场的利率使得农民和许多政府部门难以与当地的干部竞争,以不使他们将农村信用贷款用于乡镇企业投资。大部份信用贷款落到乡镇企业手中,结果之一是给农民打白条(上文已经提到),这实际上进一步降低了付给农民的购粮价格。
  到1990年代初期,农民重视售价较高的经济作物,并大量外出打工,因此农户的收入继续提高,尽管不如1979~1984年那么猛。最大的受益人是城市近郊的农民,城市市场需求给了他们最好的机会。(注:中国由于体制原因所造成的收入不平等的较为系统的资料已开始可以弄到,资料表明在1980年代初整体的不平等水平有所下降,然后在1980年代后半期又开始上升。然而在中国农村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程度,与在印度或韩国发现的不平等程度大致相同。)
   服务部门
  中国人,与别的追随苏联经济实践的人们一样,把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分得清清楚楚。大多数服务部门属于后者。私营餐馆和个人服务完全禁止,商业和金融业为国家所有,并在国家的控制之下,但与生产部门相比,却被排在次要的地位。在一个典型的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服务部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一般在35%到40%之间。在中国,1978年服务部门只占23%(按1990年价格),然而到了1988年,其份额已增到国内生产总值的28%。
  中国领导人认为,服务部门是部分地解决每年1400万人劳动力增长的一个办法。此外,据对农业所需的工作日数的粗略估计,农村中已有1亿人被认为无事可做。因此,许多对小规模服务行业活动加以约束的规章已废除或已无人过问。这么一来,巨大变化出现了:在改革的头10年中,服务部门的就业人员增加了一倍,从1978年的4870万人增到1988年的9950万人。
  从事贸易和运输的人最先抓住这一新机会。然后,集体和个体所有的餐馆和小商店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处出现。在很多地方,国有商店成了一个空壳,里边挤满了租用场地的个体商贩。在内陆省份如四川等地,劳动承包服务机构发展起来,为建筑工人提供了修建无数城市居民楼的工作。“流动人口”一词用到了那些到城里打工但没有正式户口的人身上。在1978年以前,这些人没有定量配给的粮票,警察一下子就把他们赶回乡下去了。到1980年代中期,这些人已能够在市场上买到他们需要的食品,公安机关也不大管了。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人口或许已达数千万人。(注:我不知道任何官方对流动人口的估计,但是中国方面人士经常出版他们认为农村劳动力中就业不足的份额的估算。这些估算建立在对需要用来耕作一定数量的可耕地的天数的粗略估计上,由此得出的就业不足的人数估计达4亿农村劳力中的1亿至2.1亿人。见陈晓和张小刚对陈锡文的访问记,“过剩的工人现象突出”,《中国日报》,1991年6月21日,第4版。很大一部分过剩的人可能至少以半工的方式流动。)他们当中,有些已得到了城市户口,有些依旧来回奔波于他们城里的劳作栖身处和乡下的家之间。
  许多情况和农业一样,小型服务业很快融入市场,并随市场规律运转起来。一旦这些活动合法化,数百万人就会一下子从地下涌现出来。他们没有进入市场的壁垒,对于多数服务业来说,他们是想怎么开价就怎么开价。产权不是一个主要的问题,因为服务体现在那些提供服务的人的身上(餐馆和商店需要一个实在的地点,有时不过一个屋顶几堵墙,但这屋顶和墙不一定非为你所有,也不一定非得签订长期租约才能有效使用)。除了一些例外,起手于服务性经营所需要的投资是不多的,如用拖拉机为市场运货。目前还未见类似俄国那些无所不在的黑手党式的组织:想要干这行先得获得他们的允许,干上之后还要孝敬保护费;尽管下边的小官儿收起费来不但名目繁多也无据可依。小型服务业的繁荣在其他前苏式经济体制中情况相同;河内,华沙和莫斯科的街道上也满是小商贩和新店家。
  大规模的服务部门行动迟缓。中国的一些大的商业机构,比如百货商店,倒也不得不有所反应,因为他们面临着来自集体企业和小商贩的直接竞争。而那些主要的金融和运输机构,相对说来,则是不紧不慢依然故我。银行、铁路和航空公司在面向市场的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与那些规模庞大的国营工业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共同之处,这一问题,将在下文加以讨论。
   对外贸易和外来投资
  在中国的苏式外贸体制中,所有贸易都由对特定部门的买卖拥有垄断权的政府机构控制。所有的外汇业务都在中国银行(惟一一家授权外币结汇的银行)成交。在中国的厂家和国际市场之间有一道“看不见的屏幛”,因此世界市场上的价格对国内的价格结构不发生影响。外国商家往往连他们的设备卖到哪里、或者他们购到手的产品来自哪家厂家都懵嚓嚓。除此之外,在整个文化革命期间(1966~1976年),对外贸似乎存在着一种强烈的总体上的政治敌意,尤其对国外技术。而外来投资,那时根本就不存在。
  1976年毛泽东去世之后,政策开始改变。最先迈出的一步就是:不但不再阻拦反而鼓励国内企业购买国外设备。对此,大小企业欣然憬从,到了1978年,国家发现贸易赤字在持续增长,尽管石油出口价格一直在上扬。按官方汇率折合美元计算,1978年进口增长了51%,1979年增长了44%。显然,开拓新的和更多的外汇来源已刻不容缓。
  1979年,改革继续推进,促进制造业产品出口,(第一次)允许外资进入中国(拉迪,1992年)。实质上,这是一连串打破国家外贸垄断、把权力转移给地方部门(多半不是给生产企业)的努力。设立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外国投资者和出口商们终于从繁杂拖拉的公事程序中解放出来。各种各样的出口补贴开始实行。中国货币开始贬值,从1981年的1.7元人民币兑换1美元,到1985年的2.9元,直到1990年的4.8元。这182%的增长远远超过中国零售价格87%的增长,或者是中国对美国零售价格上升了40%。
  正如中国的对外贸易对这些刺激作出的反应令人难于置信一样,外国在中国直接投资的变化同样令人瞠目。一个主要为国内垄断市场生产低劣产品的苏联模式经济,突然间与它的东亚邻国——世界上最有活力的制造业产品输出国——开始了真刀实枪的直接竞争。究竟哪些因素导致了这一非同寻常的变化呢?
  在外贸的领域里,改革中的中国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与一个按市场价格实行自由买卖的国际市场接轨。进口方面,和1977年、1978年一样,政府必须做的,只是不必再对购买外国货品加以限制而已。对矿产品例如石油的出口,也是不言而喻的。
  制造业产品的出口则是另一回事了。中国的企业必须具有能够生产国际市场所需产品的能力,还要与外国市场有商业往来。直到1990年代,中国才准许许多国内工业企业直接与国外市场发生关系,而不是仅仅让企业养活自己而已。相反,外贸公司倒有省级和各地区级公司,并允许在生意上相互竞争。到1993年,有4000家外贸公司和生产厂家获准直接在国外市场做买卖。随着国际价格进入开放的国内市场以及生产厂家被允许留在手中的外汇额度越来越大,国内企业和国外市场之间的“无形的屏障”逐渐解体。
  外币兑换市场的情况表明了市场支配力如何一步步占了上风。在1980年代初,尽管有黑市存在,但外币兑换处于中国银行的严格控制下。外国投资者此时既无法获得外币购买生产所必须的进口物资,也不能将利润汇回本国。在他们的压力之下,政府成立了“外汇调剂中心”。这是一个交换市场,有剩余外汇的,主要是合资饭店,能够在这一市场里以市场所决定的比率,将其卖给外国公司。谁有资格进入该市场参与货币交换,开始时限制严格,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放宽,最后已有大量的国内公司参加了进去。
  到1992年,由于希望取得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资格,中国开始考虑能否过渡到由市场决定的单一汇率。但1993年中期大量资本外流——很多是与市场内部的投机、操纵等等有关的非法外流——导致了官方和货币交换市场汇率差额的明显扩大。1992年的差额不过10%左右,到1993年中期,已达75%。但1993年3月,中国还是首度开禁,允许个人携带人民币出境,目标仍然是有朝一日得以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对加入关贸总协定的期望,也使中国降低进口税收;并废除了有利于关税调整的许多进口配额。
  导致资本外流和人民币贬值的主要推动力可能来自一些个人和机构在通货膨胀一年甚于一年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资产予以保值的愿望。存款和国库券的实际利率在1993年中期已低于通货膨胀率,把钱转到香港无疑是避免损失的一个办法。1993年7月,中国政府以抛售美元的方式对货币交换市场进行了有力的干预,但是控制通货膨胀并且/或者提高国内利率,或许才是长期维持适当汇率的更为有效的办法。
  但是,仅开放贸易一项还不能解释中国在国外市场上的成功;毕竟,和中国相比,一些更易受国际市场影响的别的国家并没有像中国那样,在制造业产品出口方面势不可当。中国的制造业产品出口从1978年的约50亿美元增加到1992年的680亿美元。人们可能无法对此作出系统阐述,但香港的存在,包括它与中国的关系,或许是中国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1979年,22.6%的中国出口商品进入香港,其中的79%留在了香港。到1987年,尽管中国大陆对外国市场的了解不断增长,在所有出口商品中,香港所占比例还在上升,达到了31.1%(出口总量也比1979年大得多),其中出口到香港的商品中的62%被再次出口。在制造业产品中,香港所占比例还要高:从46%的纺织品,到62%的衣服和87%的机械。到1992年,香港在中国全部出口产品(包括再输出的商品)中所占比例进一步增长到44%。到了1990年代,类似过程看起来全套搬到了台湾。事实上,香港和台湾非凡的市场销售才能正在和大陆的生产制造力合为一体。
  这样的出口成绩的取得,一部分由于合资公司和别的那些以各种方式引入外资的公司——1992年,国外投资达174亿美元,比1991年增长了44%。初初看去,中国成功吸引外资这事令人迷惑不解。毕竟,从传统上讲,外国投资者很少觉得钱放在这块土地上是安全的。中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传统;实际上,律师和大多数商业法,都已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废除了。1976年后这一体系不得不白手起家重建,然而就是这套新的法律法令,在对防止官方侵害外国产权方面,也不是很可靠。无论你拥有什么样合法权利,要是没有了官方的支持,想要取得国家控制的种种生产之必需,诸如电、外汇、或铁路运输,实比登天还难。后来,国内市场在这些方面的扩大,使这一问题有所缓解,但还没有最终消除。1989年之后,外国投资者们据常理推断,对经济运作自上而下的控制只会加强,不会消弱。然而外国投资继续上升。
  针对中国国内市场的投资,或许可以作这样的解释:10亿消费者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再多的担忧也让它去吧。面向出口的外资的迅速增长,产权保护即使不甚牢靠,也较容易理解,因为这类投资的大部分来自香港,也有部分来自海外华人,流入哪里呢——与香港毗邻的广东省。如1990年,实际利用外资的55%来自于香港和澳门;在可以辨别投资去向的投资中,广东省就占了46%。历史和文化上与台湾有着最密切联系的福建省,占9%,位居第二。与之相比,日本和美国在1990年的直接投资,分别是总数的14%和13%,此外没有哪个国家超过2%。
  为什么在香港和台湾的中国人敢于进入别的投资者视为畏途的地带?主要答案至少包括两点。首先,多数香港投资是小规模的,并且回收期短,经常是3年或者更短。如果在短时期里可获得高的投资回报率,产权保险就显得不那么迫切了。另一点优势是,海外华人在大陆有关系:与家族和别的亲友的非正式的联系。在中国,没有关系,特别是私人关系,实在是寸步难行。日本和美国的公司也许在中国科层金字塔的顶层拥有更好的关系,但与香港—广东间耳鬓厮磨的日常联系比较起来,实在是微乎其微。
  个人关系再无孔不入,正式的规章还是要的。建立起外国投资者愿意前往的规章,也能起到使中国投资者获利的不容忽视的主要作用。这一点,已为在中国出现的经济特区所证实。最初,这样的特区屈指可数,而且都在广东和福建,为使外国投资者免于种种限制和国内经济运作的繁文缛节而特别开辟的。渐渐地,这些对外国人行之有效的规章开始用于国内公司,先是在特区内,后来发展到特区之外。很快,别的省份和沿海城市都想据有类似的优惠,更为放手和不拘一格的政策规章于是扩展到整个东海岸。在制定新的经济规章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和别的出口商方面,中国内地落后了一步。但在1990年代初,他们作出相当的努力,以期追上形势。按照目前政策,外国投资者可得到一些不向国内公司提供的优惠,反之亦然。这一制造差别的做法,已遭到了“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式的抗拒:比如中国公司有本事把他们的钱转到香港,再作为“外国投资”转回来。
  可以说,在中国向市场型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外贸和外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特殊优惠政策而膨胀起来的中国强有力的既得利益集团,现在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国外市场机会为自己谋利,也知道目前尚存的贸易上的清规戒律的清除,与自己实在是利害攸关。
   工业与国有企业
  对国有和私营工业企业所进行的改造,与为农户和小商家创造市场条件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工业企业不仅内部结构庞大复杂,它们与外部的组织结构及其规章制度更是血脉相通。如银行、税收体系和许多其他老的指令性经济下的设置。对所有这些机构进行一揽子改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但不这么做就会带来危险:局部改革不会导致工业生产的持续增长,而这恰恰是工业改革的主要目标。
  1984年,中国开始系统地对工业企业进行改革。建立一个正常运作的市场体系所需的五大要素中的第一个,即宏观经济的稳定,这在1984年不是问题。至于第二和第三个组成部分,中国已有大量工业投入投放市场,不必通过政府的分配体系调拨。通过调拨关系买进卖出须以国家规定的固定价格成交的,但在市场环境下,则能以高得多的、由市场决定的价格销售的。这一价格双轨系统使很多人毫不费力地、且飞快地赚了大钱,随之而来的腐败导致了1989年城市中的不满。但这个双重价格体系的存在又确实意味着,市场价格在企业决策时正成为不容忽视的成份。要素中的第四点,将该体系开放,允许竞争,则是通过废除地区垄断而取得的。地区垄断直到那个时候还有权管束几乎所有的工业企业(包括小的工业企业),只许它们把自己的产品销往指定地区。在那些对产品的需求远超出供应,且价格又被固定在不会有多少利润的地方,竞争是不会产生的。但是对于那些需求不是很强烈,比如各种各样的消费品、钟、表等领域,较差的厂家很快就会发现,他们与有高效率、高质量的生产者,比如上海钟表厂,有着激烈的竞争。
  至于第五点,企业的目标函数变为重视利润而不是重视产值和其他大量计划指标。把大型的国有企业卖给私人投资者,无论在1980年代还是1990年代初,都被排除在考虑之外,这主要出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因为这种做法与社会主义原则直接相抵。1988年的宪法中包括了承认私有财产的正式条款,外国合资企业和小规模的公司可以为私人所有。对于企业的责任制有过许多讨论和实验,这些讨论和实验,与其他许多措施一道,都是以提高企业对政府部门的自主权为出发点。(注:目前已有一些建立在企业深度调查基础上的对于工业企业改革及1980年代中工业企业行为变化的主要研究,它们包括特德里克、博德和格兰尼克等人的著作。)1993年11月,党中央发布指示,至少在纸上清楚地开列出国家企业与中央政府脱钩,进一步实现完全自主的条件。
  1980年代中期的工业改革有一个主要的成果。它直接导致了全国范围内,尤其是沿海及邻近城市的中小工业企业的持续繁荣。将工业物资与原材料以市场价格投放,对于乡镇企业生机勃勃的增长是必不可少的。废除地方垄断也同样重要。1980年,集体和其它非国有工业企业在工业总产值中只占21%,到1991年,这个数字已上升到47%。中小工业产值在1980年是工业总产值的75%,1991年下降到66%。当然,许多小的和中等规模的公司属于国有,所有为数不多的大公司也是国有的。
  改革后总要素生产率有所增长,但在非国营工厂比在国营工厂增长得快,但两者都有增长。似乎有理由相信,非国营企业生产率的增长是因为解决了使企业根据市场规律运行的问题。与大型国有企业不同,乡镇企业得不到政府预算和银行系统的大量补贴。它们得以发展,一是它们养活了进厂工作的工人,同时为当地政府创造了利润;二是在它们亏损时,几乎不存在继续开办的政治压力。
  如何界定中、小型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的产权?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公司由个人创办,但县或乡级政府也起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县级国有公司是全县的财产,不是省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财产。集体和私人公司部分地属于其工人和经营者所有,但是它们也向县和乡政府缴纳它们收入的一部分,不管税法怎么规定。县、乡政府不会完全如一定规模的私营联合企业那样运转,但有许多共同之处。部分原因,至少就乡一级来说,它们有时是作为生产单位来经营的。毕竟,乡一级基本上是原来的公社,组织生产的同时又具有政府职能。与中央政府不同,县和乡政府不能印钞票,多半也不能动辄强迫银行系统印制钞票来支付其花销和填补当地企业的亏空。因此,县、乡和地方企业面临着硬预算约束。从积极消极两方面说,县、乡及其企业正面临种种激励,迫使它们按市场规律运行。它们赚了,县、乡中的某些人或每一个人都有好处:它们赔了,县、乡中的某些人或每个人要受损。
  然而,如果是较大的国有企业或者市辖、省辖的中型国有公司,意义深远的自主和产权界定就不存在了。“全民”所有制实际意味着无人所有。在中央政府不十分强大的东欧和俄国,“全民”所有的结果是,国家财产经常为工人和经理所盗取,或卖掉或用来开办自己的公司。在那种情况下,仅仅为了保护企业的财产,私有化也已成为必要。中国的国家机器,尽管与1970年代末相比已较为虚弱,但在1990年代初仍足够强大,足以限制这种掠夺行为。但在这时,中国大的国有企业仍然处于官方指令性体系和市场体系之间。虽然已不再有中央下达的计划,但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还相当普遍。经营者只部分地受到市场目标的压力——此时他们想方设法降低成本、提高销量来创造利润。当经营者做了政府官员想要他们做的事的时候,其亏损就会由不必偿还的银行贷款来弥补。他们仍面临软预算约束。
  1992年和1993年,大型国有企业仍具有软预算约束,已是尽人皆知。但是改变大企业行为所需要的一系列单独的却又相互联系的改革,牵涉到的就不止工业企业本身了。实现企业自主和硬预算约束不难取得,只要政府完全放手,让企业在微观层次上自己将这一过程理顺即可。但这样做在东欧、俄罗斯和乌克兰所产生的影响表明,就人们的福利得失来说,代价可能相当高。如果大型国家工业企业进入市场并与市场协同动作,哪些机构和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呢?下面所列出的是其中部分因素:
  金融市场:在中国,金融市场过去常为正式刻板的银行制度所支配。形式上,商业银行在改革的初期已与中央银行相分离,但实际上,商业银行仍须听命于中央银行——总的说来,最终发令的是政府的政策制定人。这些银行理所当然地认为如果它们陷入困境,中央银行会帮助它们摆脱。这反过来也意味着,这些银行的工业客户或也享受着软预算约束。
  财政制度:改革前,除了极小的一个百分比,利润差不多全数上缴国家,然后国家再把资金拨到纳入了中央计划的投资项目。改革后,从理论上讲,按照固定税率完税之后,剩余利润即归企业所有并可自行投资。实际上,税率怎么固定是可以协商的,公司亏损或效益不好,通常还能通过协商再行下降。税制中的这种灵活性也助长了国有企业预算的软预算约束。
  法律和规章:中国缺乏既定的法律传统,这在上文已有所提及。比如如何计算利润,就缺乏明确的规则。这些规则本可使经营者比较容易地将资金拔充到他们自己的目标上去,而不是用于名义上的所有者——无论是公有的还是私有——的目标上。中国的大小企业使用好几种不同的会计系统,但没有一种是为现代市场体系设计的,必须对它们加以某种改造,使之成为一套适当的和可行的规章。中国也有一个在1980年代后半期开始实施的破产法,但直到1990年代初期,还不见有大公司破产,此后破产的也不是很多。让公司破产在政治上是困难的——尤其在没有为失去工作的人有组织地安排好出路之前。实际上,由于价格扭曲和会计规章不完善,决定哪些企业应当被关闭是不容易的。
  员工的福利制度:在中国,无论是改革前还是1990年代初期,国有企业有责任为它们的工人提供住房,医疗服务,日托和其他许多福利。甩掉国有企业中的冗员,无论就提高效率而言多么有道理,仍旧意味着对被解雇者住房和医疗服务的剥夺。到1990年代初,住房的私有化和市场化使租金收取反映市场的供求正在进行,但能否迅速推行,在政治观念和社会公平两方面都有难度。1993年11月中央委员会的指示也呼吁采取进一步措施,对失业保险的依赖和个别企业的养老金制度区分开来。这些措施是否会很快实施,尚须拭目以待。
  生产要素市场:改革以后,非正式的资本市场迅速发展,从企业间的相互借贷(不总是自愿的)到亲戚朋友间的集资。当工人们被允许从一处向另一处自由流动,或者至少不被阻止时,非熟练劳动力市场也放开了。然而,只有在1990年代,中国才开始放松对技术劳动力诸如大学毕业生分配的严格控制。比如说,在1993年,中国开始向大学毕业生提供工作选择,而在此之前,他们几乎没有任何选择余地。要得到土地的企业在此期间则特别困难。乡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它们比大型的都市企业更容易得到土地。然而,到1990年代初,为迅速发展的工业部门找到更多土地的需要使中国将意识形态暂时搁置一旁,建立起了土地市场。与外汇市场的情形一样,先是外国投资者需要按商业价格签订租用土地的长期合约,国内公司立刻依样行事,土地租用遂成事实。
  所有制和管理:1990年代初的中国,总体上,仍旧拒绝全面的私有化。这一点,尤其在1993年11月中央委员会的指示里体现得尤其明确。问题于是变为:在保留公有制的同时,是否有办法先模拟一下私营化的效果。怀有这样的想法,中国对于股份所有和股票市场的实验就显得很重要了。如果经理由股东挑选,而股东们关心的又主要是他们投资的回报,那么,经理们的聘任升迁完全由政府官员说了算的时代就结束了。即使这些股份为别的国有企业所有,即所谓的“公有”,如果那些别的国有企业面临硬预算约束,而且也必需尽力追求利润的话,它们会利用在股份企业中的董事会,以成员的资格坚持要求经营部门实施着重利润的行为。股份制在中国正在不断扩展,其广泛性实已超出在上海和深圳股票市场上注册的少量公司。但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要达到其多数股份为其他企业和私人所拥有,且经营部门由独立于国家官僚机构的董事会挑选这样一个制度,距离尚远。
  别的分析者也许会列举出一些略有不同的因素,来说明大型国有企业更加适应市场的条件,但基本点应是一致的。使国有企业的经营部门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不仅仅是单纯私有化的问题,或是在某种公有制之下模仿私营的行为。整个的经济制度必须重新设计以使之与市场经济相一致。在国家干预程度很高的国营和私营的混合经济中,如印度尼西亚和南韩,向更为全面的市场体制过渡花费了10年或更长时间——而这些国家开始改革进程时,在经济方面已有许多市场体制因素存在。一个国家不必非完成所有的变化才能获得正常运作的市场体系。国家必须在从指令性经济到市场系统转变的路上走得足够远,这样经营者就会更多地由市场支配,而不再屈从于政府官员的意愿。然而,分辨一个体制更多地由官僚指令支配,还是由市场机制支配,并无真正可靠的办法。(注:已有一些人尝试来提出一项措施,它会表明一个国家是否由市场力量来支配,而不是由官僚指令来支配,包括用投入盘存对比产出盘存比率的科尔奈指数。但这些措施中没有一个提供一个非常可靠的指南,可以说明一个国家在市场一指令性经济之间处于什么地位。)确定市场机制需何时才充分占有支配地位以使市场顺利运作,甚或更加困难,就算在理论上作出了分析预测,实际实行起来,仍有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
   宏观经济的稳定
  控制通货膨胀而不引起衰退或一收一放交替出现,企业改革与这一难题紧密相关。除非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控制、但不是由政府直接操纵信用配额分配来控制的,这时企业改革才真正可行。由国家人为限定银行贷款配额以控制通货膨胀,会很快导致政府对企业行为以及其他领域的干预。在另一方面,没有面向市场的企业改革,包括如金融市场等机构改革的话,高速持续的增长会导致一波接一波的通货膨胀。
  在一个市场体系中,通货膨胀由决定货币数量的政府行为来控制。反过来,坚挺货币的数量又决定货币的供应,包括银行系统的存款,这是提供企业贷款的主要来源。对信用贷款的商业需求决定了实际贷款的多少。
  在一个苏式体制内,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反向的:先是中央计划决定了企业信贷需要,然后银行系统为那些列入计划的项目提供信用贷款。因为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是一回事——两者都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组成部分——不存在银行系统无力提供必要的信用贷款的问题——通常利息为零或远远低于市场利率。需要多少,中央银行就能印出多少。
  在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初,中国的银行系统已经作了部分改革,市场体系在形式上已然存在,但还没有实际运作起来。在形式上,中国已经建立单独的商业银行,并把中国人民银行的作用限制为中央银行,这打破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联系。中央计划的信用贷款废除了,利率提高了,尽管还没有达到市场决定的程度。但决定货币供应的过程仍与市场体系所应有的过程背道而驰。企业首先决定它们对信用贷款的需求,然后期望商业银行以低于市场的利率贷给他们,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根本就不打算偿还。最后中国人民银行按为商业银行所需资金制造坚挺货币。
  在这样一个部分改革的体制内,通过控制货币的办法来控制通货膨胀是可能的,但效果并不好。如果人民银行紧缩货币供应,企业就会为得到尽可能大的份额而奋斗,尤其是当行政决定的利率保持在很低水平的时候。信用贷款最后落入谁手,固然与项目是否盈利有关,政治权势无疑会在当中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利率会导致一些企业对于信用贷款需求的减少,但要求得到贷款的队伍可能仍旧很长。太多的公司懂得,如果企业亏损,贷款是不必偿还的。
  在这样的体制下,当价格改革与部分金融改革同时进行时,通货膨胀甚至更难控制了。将原先过低的投入或原材料价格放开,如能源价格,必然导致企业成本提高。而企业,以通常的成本转嫁办法,可通过提高产品售价达到持平。而银行系统则在必要的时候追加贷款,以满足增长的需求。
  在1989~1990年里,仅与国有企业的部份改革有牵连的反通货膨胀计划效果显著。随着许多价格的放开和货币供应的迅速增长,通货膨胀开始加速,在1988年年底已胀到政治上不可接受的程度,年上涨率达到约30%。在1989年和1990年,政府直接对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制定限额,实行紧缩银根的货币政策。通货膨胀很快下降,1990年零售价格指数只增长了2.1%。但在1989年底和1990年初,不但经济中的产量增长嘎然而止,城市中的失业也上升了。为避免失业增长引起的政治上的后果,1990年后半年信用贷款再度放松,经济增长得到恢复。1991年,实际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7.3%,接着,1992年,突增到12.8%,并在1993年以这一速度继续增长。但到1993年中,物价再度连续高扬,另一轮信用贷款紧缩已可预见。没有一个国家能消除经济活动中的周期,但是当前中国经济行为中出现的大幅度波动有可能通过改革予以缓解。
  1993年7月,中央银行行长被解职,副总理朱镕基亲自出任。紧接着这一人事更替,中国出台了一整套反通货膨胀的新措施。其中有一些,如提高银行存款利率、利用市场方法来抑制需求等,还有一些别的措施,包括以更多的行政干预来控制银行贷款。但是在1993年放慢投资热比在1988~1989年间更为困难。银行不再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外国资金,国内私人拥有的资金,和省级政府发行的债券,到1993年时已成为融资筹措的其他来源。简单地命令银行少贷款,并监督他们的行为,不会像原先那样对投资产生同样的影响。与外汇市场的情形一样,中国正被迫从控制物价的行政手段过渡到市场方式。因为,在日益放宽的金融环境下,行政手段不会再如过去一般奏效。此外,由于担心经济活动大幅度衰退会在政治上引起连锁反应,中国领导人不愿放手采用过去行之有效的反通货膨胀措施。然而,在金融制度完全改革实现以前,甚至9~10%的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都可能引起在紧缩之后通货膨胀的加剧。产量和价格的一收一放看起来是处于指令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界限不明的过渡区的一个特点。
   结论
  在通向市场体系的道路上,中国已经走了很长一段。尤其是农业,外贸和小规模公司。存在于1990年代初,并进行了部分改革的中国经济和完整的市场体系之间的大多数难题,都牵涉到大型的国有企业改造,和银行体制改革的半生不熟局面。这些正是通货膨胀和1988~1993年间中国的增长出现走走停停的原因。有些人相信国有部门将最终会在灵活的乡镇企业和地方政府所有的公司的竞争下消亡,但这看来不大可能。钢铁、汽车、石化、铁路运输和电力网的规模经济会保证大公司的继续存在。
  在东欧,改革大型工业企业的道路包括政治变革和全面的私有化。但中国不是东欧。农业的非集体化大大地减少了地方干部的权力,但改革依旧得到中央当局的全面支持。乡镇企业的出现消弱了中央政府的权力,但使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中央在1989~1990年曾有点想给乡镇企业的发展加个笼头,后来放弃了这一企图。从来没有像苏联的国家计委那样炙手可热的中国国家计委,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壳,且正在变为间接控制的杠杆。在中国,实际的政治权力,不管怎么说并未大量握在经济官僚手中,而存在于依旧带有不少革命和早期农村开创时期的成份的军队、公安和党中间。
  中国现在已经有了15年的经验。这一经验表明最快迈向市场经济的人将获得最多的利益。广东省比别的省做得好;沿海省比内地省做得好。落后者现在正努力试图赶上。政府不再过多控制这一进程,即使在那些它可能想要这么做的地方。工业投入的价格双轨制将消失,因为公司不想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来销售它们的产品,而国家迫使它们这么做的能力正在减小。外汇将变得可兑换的,因为挣得外币的公司能容易地找到持有它的办法,而不管中国银行的意愿如何。
  一旦大型国营企业的改革顺利进行,所导致的是有着各种各样的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既在地方级别上又在中央级别上,这也许正是韩国或台湾1970年代的形态。问题是,在一个实质上已经为市场导向的经济中,这些持续的国家干预是否会显著地减慢经济增长速度,或者是,这一经济增长是否能以改革头15年的火爆速度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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