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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改革中的制度引进和制度变迁           ★★★ 【字体:
经济改革中的制度引进和制度变迁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9    
【原文出处】经济问题
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借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术语来说,表现为一种制度变迁,即旧的制度安排(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新的制度安排(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一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中,从外国引进某些制度起了重要的作用,以至从某种意义上我们不得不说,正是制度引进引发和推动了制度变迁。本文从分析制度引进的成因、机理和“非路径依赖”环境入手,阐释引进制度的本土化和制度创新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入世,论述制度引进与包括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内的综合性制度变迁的关系。
   一、制度引进对改革的启示效应
  从时空一体化的角度来看,世界范围内的制度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状态是多源与一源的统一以及多元与一元的统一。也就是说,在人类历史的早期,世界各民族是在相对的相互隔绝状况下分别同时创造各自的制度的,这些制度既有不谋而合地相似的一面,也有彼此相异的地方,总体上看是多源与多元的。后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知识的积累,各民族的交往变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紧密,不同制度的交往、比较也就开始了,随之还出现了不同制度的冲突、沟通和融合,其中也包括制度的移植,即从一个民族引入异质制度并予采纳。在这一过程中,既有强势制度的侵入和扩张,也有弱势制度的被借鉴,只不过前者在制度交流中占优势。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时期的制度交流呈现出一源发生单元辐射的形态,同时也伴随着多源汇集和交叉利用。进入20世纪,这种趋势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强化了,世纪前半叶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由一国向多国扩展,后半叶这些国家普遍向市场经济过渡以及经济全球化,就是现实的证明。制度引进无论在过去和现在都是经常发生的和有一定合理性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动,虽然可能受到苏联、东欧国家的某些启发,但基本上是基于“内在变量”的,是主要或完全针对传统计划体制的低效率的。不仅如此,改革的目标模式的初始确定,即“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启动式目标选择,也是基于对自己过去和现在的经验教训的总结。但随着对外开放国策的实施,我们对外经济技术(及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递增,改革目标模式的选择逐渐引入“外在变量”,即自觉地参照了国外的制度安排。中国的改革和开放的同时性,有较强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特点,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改革借用开放路径获得相关信息,减少信息不完全给改革决策带来的不确定性。而改革所导致的制度变迁又有利于我们对外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扩展。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演进,反映了“外在变量”的权重一直没有降低(如果不能说提升的话)。这样看来,中国经济改革的过程,即是摸索、试验和积累合理制度的过程,从而是一个过渡性制度安排递次替代,最后形成正式制度的过程,也是一个有选择的引进制度以及对这些制度的认识由偏到正的过程。在企业制度方面,原初的本土性的放权让利、承包制等,最后过渡到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正式产权安排上来。在市场体系方面,对改革成功具有决定意义的价格自由化的实现,肯定是借鉴了西方市场经济的规则;而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其说是旧中国上海滩交易所的复活,不如说是对西方证券市场制度的大胆引进(加上自己的创新)。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的确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运用,情形也是这样。至于现今,中国加入WTO并将按其规则办事,更是说明了引进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改革中的制度引进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当然,毫无疑问,它不是说明中国的改革是西方化,因为我们的根本制度和民族特色没有丧失。市场经济是人类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和迄今为止最有效率的体制,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市场经济在西方发轫较早,现在较成熟,而中国则相反。中国过去的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远源在救亡图存(旧中国),近因是独立生存(新中国早期),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过渡性。现在发展市场经济,与其说迫于它的流行,不如说基于它的效率。而引进制度也不是全盘西化,而是源于社会大生产的共性要求。不引进,我们早晚也可能“自主地”探索并形成这些制度,但那将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有选择的移植即引进制度的好处之一,便是节约了改革的成本。
   二、引进制度的本土化
  改革中发生的制度变迁,表现出路径依赖和非路径依赖的双重特点。“路径依赖”是诺思为研究制度变迁从技术理论引入的一个工具,用以描述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的初始制度安排的刚性和惯性。改革中,对计划经济的制度安排的路径依赖主要表现在,尽管存在着中央政府方面的“强制性”因素和广大群体方面的“诱致性”因素,但某些群体出于对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和意识形态考虑等原因,表现出对制度变迁的疑虑和犹豫,从而使诸如政企不分等安排迟迟不能发生显著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原有制度安排的低效率为广大群体所厌倦,新的制度安排比较旧的在这里具有更大的吸引力;由于通过“学习”,相当多的人认同了市场经济制度与中国环境的相容性,因而非路径依赖在局部和边际上表现得也比较明显,如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勃兴,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及时性效应等。这也就决定了中国改革的边际性和渐进性。而在局部的边际制度变迁的促动和压力下,上述路径依赖也最终向非路径依赖过渡。正是由于非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制度引进和移植获得了一个较为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改革中的制度引进和移植,依制度的不同性质而表现出不同的方式。林毅夫将制度安排分成两种,即正式的制度安排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前者的变迁以群体的无异议为前提,因而需要花费较多时间,而后者用不着也不可能由群体行动完成。然而从可移植性来看,一些具有国际惯例性质的正式制度比较容易从一国移植到另一国,从而能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而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移植性却不那么容易,要受到意识形态、习惯等的制约。中国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已经看到,从国外引进的那些“中性”的制度,即只反映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而较少反映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意识形态要求的制度,容易移植过来并“移接”到我们现有的制度上,而相反的异质制度的接纳和融合则要困难得多。国民经济的核算体系由MPS变为SNA,会计制度的面向国际惯例的转变,政府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出台,等等,都来得比较顺利。但是,曾几何时,对于私营经济如何发展的问题,引进外资的问题,证券市场的问题,等等,掀起过不只一次的争论浪潮,其结果是延误了新的制度安排的时间。
  引进和移植过来的制度,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并最终获得一个本土化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在本土化过程中力图实现制度创新。制度的移植与植物移植不可同日而语,但都有一个“水土”的环境问题;与生物器官的移植也不一样,但也都有一个与相关部分的排斥一相融的关系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引进和移植制度类似一个植物嫁接上的“基因工程”。本土的特色像个基因,使得引进的制度发生某种变异而生成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引进制度的本土化由于这一原因,再加上操作上的原因,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比较简单的嫁接,尤其是作为工具理性的制度在本土条件上的安装和运作,如知识产权制度、市场竞争制度以及我国将要实施的WTO规则。另一种情况则比较复杂,引进的制度发生较大变异,但制度的形式是保留下来了。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能视为西方股份制的简单移植,它是西方股份制的中国版,无论是股本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还是“外围”的股票市场,都具有“中国特色”。在这里,股份制在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迥然异于西方的产权制度和股票交易制度。对这种情况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看法认为这正是本土化(中国化)的结果和形式,而另一种认为这是两种不同的制度,或者说中国目前的现代企业制度“不合格”,充其量仅仅是披上了外国的衣服,身体还是中国的改良了的传统企业制度。笔者认为,引进制度必须本土化,但本土化过程也必须保持引进制度的主要本质点,惟其如此才能实现制度创新而避免换汤不换药的结局。
  本土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新制度的发展过程,亦即由非正式制度安排过渡到正式制度安排。无论是现代企业制度还是股票交易制度,目前的式样不是最终的安排,也许是过渡性安排,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都将得到改进,趋向“母本”。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也不宜仅仅依据这一过渡性安排就得出“制度变异”的结论。事实也是如此,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本土化的西方产权制度,它的目标特点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这与西方产权制度在本质上是吻合的,之所以目前还没有“达标”,是因为它有自己的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成长过程,只有到了比较完善的时候,我们才能说本土化基本完成。同样,我国股市从建立到现在以及下一步的规范化、开放化,基本上是“压缩”地模拟了西方股票市场当初在西方自己本土的成长过程。制度不可能原封不动地从国外搬到国内,它不仅需要本土化,而且需要有自己的本土化的生成过程。
   三、中国入世中的制度引进与变迁
  一个国家的制度变迁,在内容上包括正式的制度安排变迁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变迁,在方式上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从来源上可分为制度的自主创新和制度的引进。中国通过改革引致的制度变迁,也是自创制度和引进制度两者的总结果,而不能仅仅归于外来制度在本土的移植。但另一方面,从改革与开放相互关联的逻辑的历史的相一致的角度看,制度引进对推动制度变迁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引进的制度,既包括“原产地”的正式规则,也包括在原产地呈现出的非正式规则,前者如股份制、竞争制度、政府调控制度等,后者如某些IT技术规则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与意识形态。引进制度对变迁的作用形式,有诱致性的,如竞争制度;也有强制性的,如证券交易制度。同时,在所有这些内容和形式上,都或多或少发生了本土化的变异,这些变异有的还将继续下去,其方向大体上和主要的是向引进制度的“原教旨”趋进。制度引进对制度变迁的作用,不仅为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及其绩效所证实,而且必将在中国加入WTO后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中国加入WTO是中国政府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作出的重要决策, 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的结果,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在入世前,中国已经持续推进并逐步深化对外开放20多年,并以开放促进改革,但改革特别是开放是在外部约束较小的情况下相对“自主”地进行的。加入WTO后,中国要遵循WTO的宗旨和原则,适应WTO的各项制度和规则。这就必然对我国的制度转轨提出新的更高的而且是迫切的要求,也必然促使我们比过去更多地引进制度,这一切,也就给中国的制度变迁提供了更大的动力。
  中国入世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各种制度安排已经符合WTO的标准, 而仅仅是表明我们有资格有能力在相关法律约束和时间约束下实现WTO 所要求的制度安排。从总体上说,WTO规则对我们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我们必须接纳它,或者说引进和移植它,这类似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引进WTO 制度和规则因我们现有的“初始制度”的不同状态而分为三种不同的实现形式。一是按照WTO的基本原则, 完善我们已经启动的改革和开放措施,使之形成正式的制度安排。我们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离WTO 所隐含的对政府行为的要求,如政策的透明度、公开性,行为的法律化、规范化等,还有很大的距离。我国的外贸体制、外汇体制改革,无疑将继续深入下去,而且将按照WTO的规则和要求进行。二是按照WTO规则的要求,修改我们现行的法律和规定,部分法律规定还得废除。目前进行的修改清理法规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着眼于为入世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适宜的法律环境和行政运行机制。三是制定新的政策和规定替代旧的安排,或填补制度空白。在这方面,引进制度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不仅因为它来得快捷,而且因为它直接吻合WTO规则,它不过是WTO规则在中国的“落户”。例如,我们要落实对其他成员国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形成自己的对策体系, 采取例外规则和过渡期安排保护本国的经济权益,以及制定反倾销法、反垄断法等。
  入世所激发的制度引进、制度转轨和制度创新,必然导致新一轮的制度变迁,即初始制度安排、过渡性制度安排向“国际标准”的市场经济制度安排的趋进。首先,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行为将加速转变。WTO的许多规则是直接指向政府的,国内规则的创立和执行大都要靠政府来完成。目前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和政府行为方面所存在的政企界限不明,透明度和公开性较差,法制化和外向度比较弱,与WTO 的主要原则有着不小的冲突,这将是妨碍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大潮、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大因素。这就要求我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调节和管理市场、企业的行为;制定、修改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现WTO 的规则和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增强政策透明度;坚决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做法,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其次,我国的市场体系也将加速成熟,尽快与国际市场接轨。WTO 致力于建立一个“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全球性市场体系,应该说这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目标是一致的。问题在于,我国的市场体系方面尚未完全消除垄断性、封闭性的弊端,不少市场如证券市场、技术市场等还有待完善。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将如何应对扩大市场准入和市场开放所带来的挑战,如何形成一个既保障开放竞争,又保障本国正当权益的市场制度安排。从目前的相对封闭的有限竞争市场发展为面向全球的自由竞争市场,无疑是一个带有风险的巨大的跃迁。再次,我国的企业制度将在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的激发下加速现代化。随着市场的开放,外资将大幅度地进入国内,不仅制造业,而且服务贸易领域也都面临着更大的竞争。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特别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虽然已形成了一些趋向国际规则的过渡性制度安排,但也遇到了所有权垄断、所有权虚拟及所有权收益私人化等“硬核”,不消除这些“硬核”,我国的“民族工业”将缺乏与外国资本竞争的足够能力。在较短时期内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整体制度变迁的基础性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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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曹建明,贺小勇.世界贸易组织[M].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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