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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与艺术学之学科关系研究           ★★★ 【字体:
设计学与艺术学之学科关系研究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3    

摘 要   无论是设计领域的学科发展现状,还是设计领域面临的一些问题,设计学在学科领域中的地位都应该独立出来。艺术学的独立于美学的历史过程对今天研究设计学来说,应该有着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从十九世纪末发展成熟起来的设计学科,在二十世纪中发展很快,也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有研究价值的知识范畴,这些领域中也有许多文化现象值得我们去品味与思考。但是,现在的设计领域知识系统比较混杂,在学科体系上确有一些理不清的头绪,设计在本质上应该与艺术是不同的,不能将设计与艺术混为一谈。设计学是对人类设计实践和成果进行再认识的理论,是关于设计规律的科学体系。深入地解析艺术学与设计学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建立完善的学科空间,推动设计学科的发展。 
关键词   设计   设计学   艺术  艺术学   学科关系 
从学科概念来说,“艺术学”是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的一级学科,但“设计学”现在还没有作为一级学科,所以本不存在与艺术学的关系问题。作为艺术设计学现在是艺术学下的二级学科,与艺术学有一个从属关系,但它不能代替“设计学”。有学者提出了“设计学”学科的独立发展问题,无论是设计领域的学科发展现状,还是设计领域面临的一些问题,我们都觉得应该对“设计学”在学科领域中的地位、对其与艺术学的关系做个研究。 
一、从艺术学独立的历史现象谈起。 
现代的“艺术学”概念,是从西方的美学中分离出来的,在它成为独立的学科以前,它归属于美学的范畴。德国的康拉德·费德勒(Konrad Fiedler,1841—1895)被称为艺术学之父,他号召艺术家创造现实,在某种程度上催化了艺术学的诞生。 
艺术学为什么要从美学领域中分离出来?就像鲍姆嘉通把美学从哲学领域中分离出来一样,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文学与艺术在批判现实主义的影响下,在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大争论之后,艺术领域也产生了一个影响深远的形式主义运动,成为艺术史上最根本性的大转折。艺术的领域中的哲学性、思想性、形式感发展很快,塞尚、毕加索、马蒂斯、康定斯基等一大批艺术家都在他们的艺术作品中体现了这一现象,艺术的视野变得宽广了,领域也超出了传统美学所研究的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等纯艺术范围,它与其它领域的一些关系也变得模糊了。 
对艺术现象的分析可以导致对文化的理解,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不仅艺术的风格、形式、它原初的任务得到改变,而且我们关于艺术的概念,关于艺术在其他文化现象中的地位、艺术的社会存在方式的概念也得到改变。艺术在生存与发展的种种实践中,感悟到艺术学的独立要求乃是当时艺术发展自身的需要,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态势。正因为艺术是由各种不同领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极其复杂的文化产品,所以需要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研究它。由于在某一门科学的范围内,如在美学中,都不能把所有这些方法统一起来,所以,艺术学就有必要成为一门独立的知识系统。 
艺术学的独立问题虽然是个历史问题,但它辐射出人类社会活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也体现任何一个知识体系的形成与裂变都与社会经济与文化的现状联系在一起,某一知识体系的形成看起来只是文化运动的一个现象,但其本质基础是社会思想与社会活动,而今天的艺术学研究现状和成果就证明了这一点。 
从历史的现象看,由于艺术学学科概念的形成,就在社会上、学术界引起很强烈的反响,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发展,充分表现出它作为独立学科的意义,也表现出社会文化体系与时共进的灵活性态度。 
艺术学的独立于美学的历史过程对今天研究设计学的独立来说,应该有着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从十九世纪末发展成熟起来的设计学科,在二十世纪中发展很快,也逐渐形成了一个个有研究价值的知识范畴,这些领域中也有许多文化现象值得我们去品味与思考。但是,现在的设计领域知识系统比较混杂,有些与艺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些与工程技术科学无法脱离,在学科体系上确有一些理不清的头绪,深入地解析艺术学与设计学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建立完善的学科空间,推动设计学科的发展。  
二、论艺术学与艺术设计学之关系。 
在艺术学的范畴中,“设计”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在艺术门类的子目中,我们很难找到“设计”这个词,我们以中国图书分类法知识体系的分类为例来分析,在艺术门类的名下分为:艺术理论、世界各国艺术概况、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与电视艺术;在这七大类中,设计尚无名分。唯一可能承载设计内容的就只有“美术”。如果把设计归于美术门下,那绝对是有问题的,因为设计不应该是美术。 
为什么在原有的知识体系中没有“设计”的位置,我想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设计的发展主要是在二十世纪,它的体系有一个成熟和发展的过程,在它的社会作用尚未被人们所认识前,它就无法形成一个独立的发展空间;二是设计不是一种观念形态的学科,无法像绘画一样体现出艺术的一般特征,它与绘画、雕塑不同,不能成为艺术的一种形式。三是设计中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的内容是无法纳入艺术的框架的,艺术类和工程类都无法完全包容设计的全部内容。 
设计不是美术,这从艺术学的二级学科分类上,已经得到支持,艺术设计学是与美术学并行的。那设计是不是艺术呢?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去分析,一是从学科系统的归属关系来分析,如果,设计不是美术的假设成立,那么,设计应该归属到艺术的那个子类中去?显然,那类也无法容纳设计类的整体内容。二是讨论设计与艺术之间的关系。艺术的概念与设计的概念有时很难完全分开,作为物的概念,是不是艺术品全在与感觉,因人而异;但作为对设计品(或者工业品)或艺术品的认同却全然不同。如果作为一种行为方式的结果来分析,就得从创作动机和创作过程来分析。如果说艺术是一种社会的意识形态,它是观念形态的东西,与生活中物的形态设计的思维基点有很大的不同。 
设计是不是艺术?我们既看创作动机也看创作过程。如果从两者的差异着眼,可以看到两者的生成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有着质的差别,设计的生产过程虽离不开设计师的艺术思维和意识的控制,但思维的基点始终围饶着人,是人类的生活方式。这好比原始人类加工工具,虽然其中充满了想象和艺术创造,但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活动的过程。而且,无论你在设计中具有多么丰富的意识和艺术想象,它的最后结果如果是物的话,它必须在经济生活中完成自己的角色;如果在平面设计或数字媒体设计中,设计的结果与艺术的追求目标更为接近,但与绘画、雕塑的创作还是不同的。所以,不能将设计与艺术混为一谈。 
我们在研究学科领域的关系中发现,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无论是社会活动还是个体活动,许多活动最终是由设计来完成的,最终的成果就是设计物。从这个意义来讲,设计就会成为各个变化繁复的领域的交叉点,即一种前沿学科,社会系统的、意识形态的、政治的、经济的、技术的、人文的、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等等,对设计的压力要比对艺术的压力要大得多。这是艺术活动所替代不了的。设计师比艺术家担负着更直接的社会责任。 
    其实,设计是不是艺术,在实际生活中并不重要,但在划分知识体系时却很重要,设计与艺术的关系就直接关系到知识体系如何科学整合的问题。问题就又回到《中图法》,在那里,设计类的内容可以说无处适从,就出现艺术类中放一点,工程技术类中放一些,因为设计中所涉及的知识类型有太多的内容完全属于科学技术,又有许多人文知识、历史知识必须留在人文科学范畴中。在高等院校的学科体系中,设计学科也同样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现列于艺术学的一级学科名下的二级学科有艺术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舞蹈学、音乐学、戏剧学、戏曲学、电影学,虽然艺术设计学作为二级学科的地位终于从美术学中分离出来,已经明显地有了很大的名分,但以“艺术设计学”的学科名称来说,还是有待于商榷的,因为它只是从艺术的角度来研究设计,它的知识系统难免被割裂开来。如果把设计作为艺术的一个类型,那么它与美术学就无很本质的差别,如果与美术学同样成为一个艺术的大类,它就应该象美术学那样完成自己的独立的知识体系,而不是目前的四分五裂的局面。今天的设计艺术学就仅仅局限设计思维与表达的研究之中,艺术只是设计的思维方式之一,它无法替代设计的科学。 
现在高校中艺术设计专业是艺术类招生;而建筑学、景观学、工业设计都与这个艺术设计学科无关,都是理科招生;广告学现归文科招生。这就导致目前设计类学科比较混乱的现状,许多作为设计中的共性问题也很难放在一个学术的大平台上进行研究。可以说这是一个非常狭窄的学科范畴,所以,对设计艺术学来说,现在只能在包括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设计、服装设计等比较狭窄的空间中拓展。 
也就是说,在艺术学的范畴中是很难将设计作为整体的学科概念纳入的,把设计中相关艺术的内容归入艺术设计学,这只是一个权宜之策。现代设计的不断发展,设计研究的不断深入,设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已经为设计学科的独立性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应该这样说,设计是一种与艺术相关的学科,就像美学也与艺术相关,但它不等于就是艺术。所以,从学科意义上,我们完全应该把设计学科与艺术学科分开来研究。 
    “设计学”这个学科现在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分,设计艺术学并不能替代设计学,它只是设计学的一个分支,它与设计社会学、设计心理学、设计美学等学科同属于设计学的学科内容之一。如果我们认真地去接受这样的事实,设计学是设计艺术学不能替代的,那么,在学科的体系中我们就应该去构筑一个新的体系,让设计学的学科概念更加完整,应该被注意、被研究、被建设,成为独立的一个知识范畴。

学术界近几年有人明确提出设计学科构想,就像艺术学从美学中独立出来的时候那样,学科研究领域、设计领域需要有一种勇气,将设计的概念从艺术的大概念中脱离出来。作为一门科学,设计学包含着艺术学学科本身的众多内容,但它也体现艺术学中无法体现的工程技术、科学内容甚至艺术表现方法上的知识体系。设计学是对人类设计实践和成果进行再认识的理论,是关于设计规律的科学体系。 
三、建立设计学学科体系的可能性。 
  一般认为,设计具有两个层面的知识体系,一个层面是造物,造物就涉及形态设计和工程设计,工程设计主要解决造物的结构和功能问题,使产品能使用,解决问题;艺术设计则主要解决产品的形态建构,使产品使用能更合心意、在销售中更具吸引力。第二个层面是对于设计本身的研究,设计的历史、设计的人与意识、设计的过程、设计的传播等等。随着生产水平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几乎所有产品都需要这两大层面思维和设计的结合和综合应用,因此,设计因产品的不同,其工程技术和设计艺术的复杂程度而呈现不同的状态,形成了一种“谱系”:从工程的功能、材料、另配件、结构、工程起步,通向另一端的造型、装饰乃至纯美学领域;从产品的角度看,因技术复杂程度的区别,从染织品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到家具及其他工业产品设计,再到建筑设计及最复杂的机械、电子工程如航天飞机等设计,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造物系统和设计系统,这一系统是由无数子系统组成的,互相之间是联系的和互动的。所以,设计是个系统工程,是集合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领域。 
赫伯特·西蒙曾将设计科学界定为研究人造物的科学,他认为,人造物的特有性质表现在它内部的自然法则与外部自然法则的薄薄的界面上:“人工界恰恰集中在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的这一界面上,它关心的是通过使内部环境适应外部环境来达到目标。要想研究那些与人工物有关的人们,就要研究手段对环境的适应是怎么产生的——而对适应方式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设计过程。专业学院只有发现一门完整的设计科学,才能有充分的资格重新担负起专业责任。这样一门设计科学是关于设计过程的学说体系,它在知识上硬性的、分析的、部分可形式化的、部分经验的、可传授的。”他把设计科学不仅作为技术教育的专业要素看待,而且作为人类知识的核心学科,通过研究设计科学来研究人,了解人。 
当然,西蒙提出的设计科学与作为学科的设计学还有区别,设计科学一方面是对人类设计的一种定性,将设计归入科学的范畴;一方面它是设计学科的基础和主要内容。两者有重叠和包容的地方,其区别从字面上作简单了解,即一是从科学角度,一是从学科角度,指称着同一对象。有时两者的界限又是模糊的,两者之概念都有重叠和边界不清的地方。但这也从不同角度为我们揭示出设计学科的一些特定内涵。 
剩下的问题是设计学科是否已经具备独立的自身特质,在概念界定、基本特征、领域分类、设计原则、方法论和价值体系是否都具备了学科独立的条件,具备了构筑学科概念的基本内核,它能够根据自己与社会形态、生产力条件、科学发展的关系来体现出设计学科独特的影响,这在本篇文章中展开是有困难的。  
但就20世纪现代设计的发展与研究,就20世纪设计教育的发展而言,作为一个开放的学科体系,它所涉的领域也在实践和探索中成熟,逐步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使设计学具有学科群的性质。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至今可以说设计学科的学科体系的建构还刚刚开始,处于发展阶段,但我们已有了一个相当好的基础。 
从设计学不同的专业分类和不同的层面上可以建构不同的学科体系和确立不同的学科重心,建筑设计学、城市设计学、园林设计学、景观设计学、工业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学、染织服装设计学、环境设计学、数字媒体设计学等等,都可以成为设计学的核心的学科体系,同时也成为特殊设计学的一部分。 
从设计学研究的根本方法上是偏重于艺术方法还是偏重于科学方法,可以把设计学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艺术学概念上的思维、形态、色彩等研究;一类是科学性的设计学,在特定意义上也可以称为设计科学。但这两大类都会建立在一个共同的理论平台上,它们是设计思维的的理论基础,如设计本体论、设计意识论、设计思维学、设计价值论、设计现象学等等。在设计科学性中,根据与不同的学科及其特定方法的联系,则会出现更为丰富多样的一般设计学的分支学科,如常见的设计心理学、设计社会学、设计文化学、设计符号学、设计媒介学、设计市场学等等。近年来讨论得十分热烈的所谓设计系统论、设计控制论、设计信息论、设计管理学,也构成其设计方法论的基础,虽然不是具体学科的科学方法,但它们都是具有跨学科性质的一般科学方法论。可以这样说,设计学拥有交错的结构完整的基础理论体系,所以不会成为空中楼阁;它能够借助许多成熟的方法论和管理学,有着很坚实的知识层面的支持。 
 设计学从学科本质上看,具有综合、交叉、权变的特点,新的科学技术、新的发明创造、新材料、新的生活方式、新的社会需求、新的社会观念、新的艺术形式和方式、新的学科设置等等,都可能对设计产生影响,导致其发生变革。因此,设计学科系统与外围的众多学科发生着联系,也可以说,设计学系统由众多的相关学科和系统支撑和联结着。设计学科本身必须不断地从其他学科吸收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新理论,包括新形式,在学科交叉和综合中不断壮大和变革自己,相关学科为:管理科学、营销学、心理学、生态学、文化学、社会学、经济学、市场学、创造学、艺术学、美学、哲学、形态学、符号学、思维科学、行为科学……由此看来,大量的人文学科甚至是自然学科构成了设计艺术学科的外围结构,也清晰勾划了设计学科在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交叉层面上的特质所在。 
以上述各个学科领域为基础,按照这种系统整体的思维方式,我们就应该把整个设计领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作为一个有内在统一性和共同的本质、规律和特性的整体来把握,建立一门以整个设计系统为对象的学科即“设计学”。 
现实的问题是,我国设计发展的历史虽然是十分漫长的,但现代设计发展的时间比较晚,十分短暂。从城市、现代建筑、工业产品、环境、现代视觉、新媒体等设计领域来说,学科的理论上研究尚属起步,有着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设计学,这是一个新兴的,具有无限发展前途的独立的学科领域,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把设计从艺术学科分离出来只是个时间问题,设计学完全可以与艺术学并行,成为一个新兴的独立学科。 
参考文献 
1.凌继尧.艺术学的诞生与形成.江苏社会科学,1998;(4) 
2.[美]赫伯特·西蒙.《人工科学》,武夷山译,商务印书馆,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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