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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观           ★★★ 【字体:
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观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4    

摘  要:本文在简要分析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情况后,就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特点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讨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观。本文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应改变“狭义”的就业观,树立“广义”的就业观;改变“一次选择定终身”的择业观,树立动态的“终身”择业观;改变“选择工作岗位”的观念,树立“创造工作岗位”的观念。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学毕业生;就业观

    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情况

    根据美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教授1973年提出的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即大学适龄青年中接受高等教育者的比例在15%以下时,属于精英高等教育阶段;15%—50%为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50%以上为普及化高等教育阶段。我国招生数由1998年的108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382万人,在校生数从1998年的341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 110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9.8%提高到2003年的17%,跨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门槛。几年的扩招,使我国高等教育总规模大幅度增加,创造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奇迹。美国从1901年开始用了约40年才进入大众化高等教育;日本大约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完成了从精英阶段到大众化阶段的过渡;英国也在这个时期,用了1213年走完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历程。中国用短短几年的时间,就走完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完成的高等教育由精英到大众化的转变。

    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大幅度增加。高校毕业生的大量增加,使得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现象:有岗无人和有人无岗现象并存;无业可就和有业不就现象并存;高级“蓝领”奇缺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偏低现象并存。据统计,2001年,高校毕业生共有115万人,截止6月,本科生就业率超过80%,研究生超过95%,专科生达到40%。2002年,高校毕业生有145万人,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截止7月,各校的就业率从70%以下到95%不等。2003年,高校毕业生为212万人,截止9月初,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0%,其中本科生就业率约为83%,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约为55%。2004年,高校毕业生280万人,截止9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73%,其中研究生就业率93%,本科生84%,高职(专科)生61%。由此可见,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还不太乐观,尤其是专科学生,虽然就业率有逐年好转的趋势,但39%学生未及时找到就业岗位,其绝对数并不少。

    但从总体上说目前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与各行各业的需求量相比还远远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只是结构性的,表现为结构性失衡:专业能力不符、学历层次不符、地区布局不均等。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例,我国专业技术人员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5%,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4,且全国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仅占总数的17.5%;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5%集中在国有单位,其中大多集中在东中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中,在国有事业单位就职的占60%,而在企业的不足40%,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缺乏。

    导致我国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不太乐观的根本原因不是我国正在努力实现的高等教育大众化,而是传统的精英就业观念、就业制度得不到更新。

    二、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特点分析

    与精英高等教育阶段相比,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大学毕业生的身份由“精英”走向“大众”

    马丁·特罗教授1973年在《从精英向大众高等教育转变中的问题》一文中分析了精英、大众化和普及化三个阶段高等教育的特征,其中在精英教育阶段,接受高等教育被认为是出身好或天赋或两者兼备的人的特权;而在大众化教育阶段,接受高等教育被认为是具有一定资格者的一种权利。大众化高等教育与精英高等教育相比,更多的适龄青年有机会进入大学,大学生由“天之骄子”变为普通老百姓。

    在精英教育阶段,高等教育的主要功能是培养治国精英和学术精英,它起到赋予这些精英以职业阶梯上的等级和社会结构中的位置的作用。高等教育是用来培养精英人才的教育,高校毕业生是社会稀缺资源,是“天之骄子”、“皇帝的女儿不愁嫁”。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在社会精英岗位上的就业。在我国,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分”的分配制度,大学毕业生就是“国家干部”。在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高等教育从满足培养少数精英的国家需求转向同时满足更广泛的社会需求和公民的个人要求。高等教育是提高人民素质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必然地和所谓的“高尚职业”联系在一起的方式。正如高等教育家纳依曼所说“当人们开始探讨大众化高等教育问题时,尤其是探讨普及性的高等教育的时候,明显的是这种高等教育现在不能、将来也不能把毕业文凭的概念必然地与工作职务概念联系起来,这个职务又完全符合他所得到的文凭的资格”。就高校毕业生整体的就业情况而言,是进入了一个“大众化就业”的时代。社会精英岗位与高校毕业生数量相比显得不足甚至短缺。大学生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宠儿”,变为普通老百姓,不存在统包统分的问题,而是公平地参与社会竞争。一部分大学生通过竞争进入社会的精英岗位,一部分大学生从事与大众化相适应的“蓝领”工作。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这种就业现象将变得更为普遍、习以为常。在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的国家,如德国,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就业现象,大学生所从事的就是基层的一般性工作。

    2.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市场由“卖方”走向“买方”

    精英教育阶段,高校毕业生是社会稀缺资源,就业岗位多,择业范围宽,就业压力小,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前,我国实行“统包统分”的就业办法,毕业生完全由国家安排就业,根本没有就业压力。高等学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培养人才,只管“产”不管“销”,毕业生就业只是高校一项临时性的事务工作。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社会提供的“精英”岗位非常有限,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随之由“精英”走向“大众”,由“天之骄子”变成普通求职者,毕业生就业市场由“卖方”走向“买方”,毕业生内部也出现明显的分化,校际之间(特别是名校与非名校、重点与非重点之间)、不同学历之间、不同个体之间的竞争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上演绎得淋漓尽致。可以说,高校及其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高校抢占毕业生就业市场份额,抢占生存发展的空间;毕业生抢占就业机会,抢占人生起始的制高点。于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理所当然地从学校工作的边沿走向中心,成为影响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中心内容,成为高等教育关注的焦点,而且这种关注绝不会是暂时因为扩招所引起的,而是高等教育规律性发展的内在需求,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应以就业为中心。

    3.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结构由一、二、三产业走向三、二、一产业

    从世界经济发展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迅速增加。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一般达到60%至75%,如1997年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韩国为11:31:58,新加坡为0.3:30.7:70,日本为5:33:62,美国为3:24:73;巴西、埃及、印度、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分别为54.3%、44.1%、39.8%、34.6%;我国2001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是27.7%。虽然我国就业结构与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但就业结构优化的速度在不断加快。我国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中的分配比例由1978年的70.5:17.4:12.1,变为2001年的50.0:22.3:27.7。可以预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必将大幅度增加,将会从现在所占比例不到30%,上升到50%左右。现代化的第三产业是以知识和高科技为支撑的,其中金融保险业、法律、审计、财会、投资、心理、职业、出国留学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业,各类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文化教育业等服务产业的发展,要求其从业人员中的半数以上者是取得大学学历的人员。在美国,仅高水平的教育服务一项,每年创造的收入就高达2000亿美元,其容纳的就业人数约200万。我国人口总数比美国多4倍,但高校职工才100多万人。由此可见,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非常大,发展前景非常看好。大学毕业生大量转移到第三产业领域就业,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一个显著特点。

    4.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式由单一性走向多样性

    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已不仅仅是数量的变化,高等教育的入学起点、社会需求、培养模式、教学方式、培养目标等都将发生一系列改变,这是质的变化,它要求高等教育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多样化必然导致毕业生就业取向、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精英阶段的高等教育培养的是“英才”,学生毕业后大多当“白领”;大众化阶段的高等教育培养的既有“英才”,也有普通劳动者,毕业生既有当“白领”的,也有当“蓝领”,甚至“灰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是社会就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有多少种就业形式,高校毕业生就可能有多少种就业形式。从工作时间来分,有全日制就业、半日制就业、计时就业等;从就业地点来看,有大城市、沿海城市和中小城市、城镇、西部或边远贫困地区;从就业单位属性选择来看,有党政机关、三资企业、外贸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乡镇集体企业等;从就业途径来看,有参加人才招聘会、学校推荐、亲朋好友推荐、网上求职等;从岗位来源看,可分就业(占据已有岗位)、创业(创造新岗位);从实现方式看,可分一次性就业、准备就业(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暂时待业(含继续深造,如准备考研、留学)等。从就业标准选择来看,有选经济收入高、福利待遇好的;能发挥才能,实现个人价值;符合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专业对口、今后有较好的受教育和晋升机会、工作的轻松度、职业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需要等。从就业管理性质看,可分显性就业(又称正规就业,即按照国家劳动力市场规范管理的途径和方式实现就业)、隐性就业(又称非正规就业,即没有按照国家劳动力市场规范就业的方式而获取职业,如自我雇用、家庭内就业、阶段性就业、钟点工、临时工、季节工、自由职业者、网站管理员、自由撰稿人、微型公关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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