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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译介学”的性质及其对象           ★★★ 【字体:
比较文学“译介学”的性质及其对象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3    
  [摘要]比较文学译介学是比较文学学科赖以存在的传统基础。它的研究对象包含了文学翻译、翻译文学与翻译理论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展开了译介学的三个不同层面:(1)对文学翻译的研究重在文学语言与转换之技术与技巧的研究,是对翻译损益之技术评估,作为传统翻译研究的主要对象,它是翻译学研究必备的基础条件。(2)对翻译文学文本的研究,重心则落在译本的价值评价之上,它所关心的重点是对不同译本间的比照与得失研究。(3)翻译理论研究则涉及翻译理论范式的转换及其意义的史论性研究。由此译介学的性质是对语言转换现象所导致的文学关系乃至文化关系间的沟通、理解、误解及其意义的理论探讨。
  [关键词]比较文学 译介学 翻译
 
  
  谈翻译,就意味着谈作品,谈作品的生命,作品的命运与它的特性;谈作品如何照亮了我们的生活;谈翻译,就是谈交往,转换和传承,谈本己与他者的关系;谈母语与别种语言;就是谈人的语言存在,就是谈谎言与真相,背叛与忠实……
  ——A.博尔曼(1942—1991)
  
  在我们这个全球化速度不断加快的时代中,翻译变得日益日常化,语言间的转化需求变得比过去任何时代都更急迫,也更不可或缺。而全球一体化的各种制度建设中,如国际法的建设,对各种传统、文化更深人、准确的了解也变得更为重要。翻译研究,也从过去学科内的分支角色转化成独立的研究领域,并成为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条件反思的对象:西方社会科学领域建立起来的概念与其他文化的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以往由西方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是否因为语言文化本身的限制应当重新反思?而各种非西方的社会科学主体是否可以完全绕开西方知识体系来反思自身,并加入到西方学界对整个社会科学基础的批判重建中来?
  本文所说的译介学,即翻译学,既是比较文学学科赖以存在的传统基础,又是对其存在局限性的冲击乃至挑战。发生于欧洲的比较文学,从起源处就根植于欧洲文化的巨大翻译传统之中:古希腊语言是在接受并改变了菲尼基语音系统而形成的;它与希伯莱文化的相互关系至今还是欧洲学者研究的中心;拉丁语传统更是对古希腊与希伯莱传统的一种翻译转化式传承;在现代民族国家诞生之前,欧洲知识界共享的是这种共同的知识与精神传统。文艺复兴在整个欧洲兴起的翻译热潮,从某种意义上说,为后来欧洲现代民族语言文学的形成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现代民族语言的发展,也在欧洲文明内部引入了新的知识环境:过去共享的精神传统,现在因民族语言的发展而出现了沟通壁垒,欧洲知识精英开始需要学习别国语言以便去了解别国文化。而比较文学,特别是作为法国学派代表的影响研究的问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这就不难了解为什么影响研究往往与翻译密切相连。而且,在大多数现有的译介学与影响研究的论述中,两者常常重叠在一起,难舍难分。所以,从发生学的角度看,翻译是比较文学学科产生的基础条件之一。
  再则,从比较文学研究者所必备的学科条件来看,掌握比较对象双方的语文,具备一定的翻译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否则的话,比较工作的成效与存在必要性就丧失了。
  那么,既然翻译这么重要,为什么译介学的形成没有与比较文学学科诞生同步,而要等到20世纪30—50年代呢?其中的原因是多重的,一是与西方哲学中的语言学转向相关:现代语言学的发展特别重视作为思想文化媒介的语言本身的研究;二是对非欧洲语言文学现象的研究越来越依赖翻译,而翻译的特性,如它所传达的信息的真伪,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知识有限性问题就日益变成问题的中心。由此,译介学作为比较文学新发展的一部分来加以介绍,也就有其自明的合理性了。
  “译介学”的法文对应词应是la traductologie,词根由“翻译”与“学问”两部分构成;而英文常见的说法则是Translation Studies,可直译为“翻译研究”或“翻译学”。总之,它是关于翻译的学问。译介学的主要研究对象包括文学翻译、翻译文学文本和翻译理论三个方面。由于它所关注之重心在于两种文化转换中的语言媒介,故被称做译介学,亦可称之为译介理论。
  译介学涉及的这三个方面是彼此相互联系也相互区别的:(1)对文学翻译的研究重在文学语言转换之技术与技巧的研究,是对翻译损益之技术评估。作为传统翻译研究的主要对象,它是翻译学研究必备的基础条件;(2)对翻译文学文本的研究,重心则落在译本的价值评价之上,它所关心的重点是对不同译本间的比照与得失研究;(3)翻译理论研究则涉及的是翻译理论范式的转换及其意义的史论性研究。译介学的这些研究对象决定了其性质:它是对语言转换现象所导致的文学关系乃至文化关系间的沟通、理解、误解及其意义的理论探讨。三者的侧重面所呈现的乃是翻译从实践到理论整体问题轮廓,缺一不能成立。
  
  第一个层面表面上似乎只涉及翻译的技术问题,因而常常被向往理论的人所低估。但翻译技术性难题往往也是翻译理论中的难题,其中最典型的难点,可能就是诗歌翻译问题。在西方,从但丁到蒙田,从伏尔泰、狄德罗到里尔克(Rilke)、雅各布逊(Jakobson)都重复一句话:诗不可译,因为诗歌是“声音与意义之间不确定关系的一种延长”,不可译性就是诗歌的本质与价值所在。在汉语诗论传统中,“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言已尽,意无穷”也是评价诗歌价值高下的标准。诗歌在同一语言中就具有“技术上”不可转译的特征,更不用说移入外语语境所面临的“技术”难度了。但这些理论上的结论,都是从具体实践操作中屡战屡败的经验中总结出来:诗歌的节奏、语音与整体意象语境从技术上对抗翻译,因而也成为翻译理论中的难点和研究制高点。比如,美国诗人庞德翻译中国古诗时,强调了汉字的表意、象形特征,突破英文语音文字所特有的诗歌传统,因而在美国掀起了一场新诗运动。但这场运动反过来影响一些中国诗人也尝试开拓汉诗的外形特征,效果却渺渺。殊不知汉诗正因为它的外型表意不表音,诗歌传统才如此追求严格的韵律。这诚然既是技术问题,更是文化问题。  第二个层面重在对原作之多种译本的比照研究,讨论其得失长短。比如,周兆祥对汉译《哈姆雷特》的诸种文本比较研究,不仅盘点了这些译本艺术上的得失,也带出了20世纪中国接受西方戏剧的具体语境。而后者已介入接受研究领域,也就是说从文本(texte)研究进入到了文化语境(contexte)研究。戏剧的接受语境超出了诗歌、小说的书面个体阅读接受范畴,既涉及舞台再现体系,又涉及直接面对观众的“集体”阅读场域。因其二度转换,即舞台转换,要直接面对进入剧场的接受者,其方式与情境,更能立体勾勒出原作所遭遇到的文化转换难度,从而综合呈现接受语境中对该作品的文化理解的具体状况:如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戏剧舞台上所搬演的莎剧,基本上都将莎式的性格悲剧演义成中国式的伦理悲剧,显示出传统戏剧模式、社会心理模式在接受西洋剧中的强势解释力。
  如果说译本比较研究与原作的关系依然紧密,二度再现的文化语境研究已进入对原作与译作所承载的不同文化更深、更广的信息差异的辨析的话,下述现象可以说更远离了原作及其文化语境:翻译文本本身成为接受语境中的一个新的创作契机,自备一种艺术价值,自成一种艺术风格。最为人熟知的例子是翻译家林纾的公案。严格地说,林纾不能算翻译家,他只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不但会听故事,而且更擅长转述故事。其“文笔”让钱锺书这样一个学贯中西的大家都为他所“诱”,而“宁可读林纾的译文,不乐意读哈葛德的原文”。第二个例子是美日不同文化语境中的“寒山热”:在中国本土默默无闻的寒山诗译成日文后在日本大受青睐,长期流传,备受尊崇,其“俯拾皆是的佛教道教色彩”不仅“使他享誉东瀛”,而且经由日本,风行美国,与1958—1965年间在美国的文化运动中成为“垮掉的一代”的理想英雄,使它所承载的禅宗信息演化为一场美式的精神运动。第三个例子也是大家熟知的庞德英译唐诗个案。指责他的译文充满误读,英文文法不通,已完全无法解释他所掀起的20世纪美国的那场新诗运动。他独特的解读视角与其说是对唐诗的误读,毋宁说是“悟”读,如果他关注的是唐诗严格的韵律要求,而非汉字意象所造成的视觉特点,情况又会如何?总之,上述三例已不属狭义上的翻译研究,而属于广义的文化转换工作,即进入了影响研究、接受研究的范畴。因为原文的价值已不是重点,译文如何不忠于原文也不那么重要,它开始了自身的文化历险。文学史家将之纳入历史时所关注的,也不再是原作及原作者,而是译者与译品本身的特有价值,前者常常只作为后者的语境而进入史家的视野。这种翻译观中的“原著中心论”向“译文中心论”转向,其实是从对翻译“信、达、雅”与“神似”的基本诉求,转向对译者与译品的“创造性背叛”及其“艺术个性”的要求。前者是翻译的标准,后者是创造的标准,不在同一个评价范畴内。后一个标准是可欲难求的。严格地说它,是对一般意义上的翻译评判标准的超越。
  
  第三个层面是从哲学角度讨论翻译研究所涉及的各种理论性问题,包括对翻译性质的理论思考,对翻译研究的范式(paradigm)转换之意义的梳理,对翻译史论研究中的标准的研究与评价等。
  翻译的性质为何?关于这个问题的提问、反思与论证,在翻译史上构成了各种不同的翻译理论范式的基础。如为《圣经》翻译定下原则的古罗马翻译理论家圣·杰罗姆(Saint Jerome)说,“翻译是对意义的兼并”,也是“对意义的捕捉”;对现代翻译理论有深刻影响的本雅明说,“由于它所携带的那样一种语言种子,翻译间于文学创作与理论之间”。海德格尔说:“任何翻译本身都是一种解释。不需声明,它的存在就携带着解释原有的基础,开口与诸种层次。反过来,解释不过是忍而未发的翻译之完成罢了……本质上,解释与翻译不过是同一件事。”
  圣·杰罗姆在翻译活动中看到的是原文(经文)中的绝对意义,所以他要求绝对忠诚于原文,强调“逐字对译”与“因义对译”原则。本雅明在翻译中既看到了创造的“原创性”,也看到了它所具有的理论的“反思”特质;而海德格尔则在翻译现象中看到的是译者的“理解”与“解释”之主体活动。后两者的见解可以说是18、19世纪以来由德国哲人施莱尔马赫(1768—1834)为代表的对翻译的反思模式(强调保存原作中的“陌生性”,主张译本本身就具有某种“次语言”的价值)的延续。古典模式将原文神圣化,认为原文中有绝对的意义,翻译活动不过是解经活动的附属部分,译者应当是原文的忠实的役者;近代模式则强调译者的主体性,不认为原文只有一种绝对的原义,每一个译者都可能发掘出原文不同的含义,而翻译活动也是一种创作活动,译本也有它特有的价值,是不同于原文语言,也不同于本土文学作品的“第三种语言”。
  关于翻译理论范式的思考,在西方一直伴随着翻译实践活动的展开,一直是“经验”与“反身自省”的同步活动。中国有漫长的翻译历史,也形成了一些对翻译的论说:从西晋以来翻译佛法发展出来的“格物法”,到近现代译家严复倡导的“信达雅”说、傅雷的“神似”说,以及钱锺书的“诱、媒、讹、化”论。不过,对这四种论说之间关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入,比如各说之间有否发生范式的转化?如果有,其理论意义为何?这种理论探讨的意义还在于它关系到其他相关领域标准的建立。例如,翻译史怎么写?马祖毅的《中国翻译简史》(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984)提供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别的可行标准?谭载喜的《西方翻译简史》(商务印书馆,1991)的写品有什么标准上的不同,为什么?翻译文学史的材料选择标准是什么?实录法?对原作传播的贡献大小?译品本身的价值和影响?这几种写法各有不同的标准,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尽相同。陈玉刚《中国翻译文学史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翻译问题日益突破学科界限而成为对人文社会学科基础思考的综合理论性问题。这种趋势使得传统比较文学视阈中的文学翻译身份定位受到冲击,或者说使它不再可能以故步自封的方式存在。否则,它很可能被吞没掉而不自觉。同样有“文化翻译”特征的文化人类学,尽管20世纪40年代以来也将“文化翻译”当作其方法论的特征0来界定,而且由于它“对其翻译工作中的‘化’的一面”过于自信,而自以为寻找到了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化语法”,并成为“文化科学”,而受到非西方人类学者的批判,其“文化翻译之‘诱”’被认为“变相地强化了文化不平等的格局”,成为人类学界反思“文化翻译”的权力关系,“讹”的方法论价值的问题性场域。但将翻译纳入学科的方法论基础,非但没有削弱文化人类学的学科基础,反而使之更具有自身反省的能力。这一点是否值得比较文学借鉴?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人类学与比较文学的学科基础从一开始就具有跨语言、跨文化的“翻译”特征。区别在于人类学翻译的是广义的他者社会文化文本,人类学者以自身的认知模式直接介入对他者文化的理解与“解释”之中,并追求建立普适的知识体系;而文学翻译所面对的,则是一种间接的文本,是对原作者之自我文化理解的翻译与解释。两者不在同一知识谱系中,因此,同样一个“讹”与“化”,涉及问题的性质与效果全然两样。比较文学只有在这种开放性的自省中,不断思考自身的存在合法性及学科边界,才能保存与发展自身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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