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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上海博物馆所藏竹书札记           ★★★ 【字体:
上海博物馆所藏竹书札记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4    

一  美矣,宏矣,大矣

《民之父母》9号简说:“矣,宏矣,大矣。”第一字整理者释为“败”而读作“快”,又说或疑为“”字误写(《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168页,此书以下简称《竹书(二)》)。简文与《礼记·孔子閒居》“大矣,美矣,盛矣”相互对应。何琳仪先生说“‘败’可读‘美’,二字双声可通。具体而言,‘败’与‘美’属音近通假,‘宏’与‘盛’属义近互换”(何琳仪《沪简二册选释》,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14日)。我们认为,所谓“败”读“快”或“美”,在语音上都不可取。同篇2号简“败”字作,与9号简此字在形体上的确只是繁简的不同,但以看作是“”字受影响的变体。郭店楚墓竹简用作“美”的“”字凡三见,作 等形(参看张光裕主编《郭店楚简研究第一卷文字编》149页,艺文印书馆,1999年),《容成氏》14号简作,前者左旁中间的横笔与上部的竖笔没有连成一笔,后者则相连一笔,使其上部变成近似“目”字形,与字左上部相近。楚简中颇多因为受其他字影响而改变字形的例子。比如,本篇8号简“命”字下部写法显然是受下文“又”字影响所致(参程燕《上海楚竹书(二)研读记》引徐在国先生意见,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13日);《子羔》篇13号简“稷”字,右旁中下部的写法应该是受上文11号简“燕”字的影响造成的。本篇6号简“得”字,7号和12号简的“得”字写法相同,其上部的“目”字形与2号简“败”字所从的“目”字形相同。受“败”字和“得”字写法的影响,本应作 的“”字改写作就毫不奇怪了。因此,应该是“”字的误写,在简文中读作“美”。

二  协而和

《子羔》8号简说:“…… 而和,故夫舜之德其诚贤矣。”第一字上部略残,但还可以看出其轮廓和基本笔画;9号简用作“久”的“舊”字作 ,所从的“臼”旁与它相近。但我们不能据此就认定它是“臼”,因为 “齿”字楚简作 等形,《说文》古文作 ,也都与它相近。我们怀疑此字上部应该看作“齿”,与下部的“口”同为意符,而中间部分从“日”从“火”的“炅”是音符。“日”又是“炅”的音符。“日”字古音在日母质部,质部字与缉部字关系密切。如“执”为章母缉部字,而以它为声旁的“挚”、“贽”、“鸷”等字却在章母质部。再如《庄子·人间世》:“执粗而不臧。”《经典释文》:“执,简文作热。”(参看高亨《古字通假会典》630页,齐鲁书社,1989年)而从“日”得声的“炅”是“热”的异体(如《老子》第四十五章“静胜热”的“热”,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作“炅”;《素问·举痛论》:“卒然而痛,得炅则痛立止。”王冰注:“炅,热也。”)。“燮”字古音在心母缉部,“协”字在匣母缉部;《尔雅·释诂》:“谐、辑、协,和也。”“勰、燮,和也。”我们怀疑简文此字读作“燮”或“协”。《说文·劦部》:“协,众之同和也。”“协”字异体作“叶”或作从“曰”从“十”。先秦文献有“协和”一词,如《书·尧典》:“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协和”又作“叶和”,如《论衡·齐世》:“既得天下,无嘉瑞之美,若‘叶和万国’、‘凤凰来仪’之类。”“燮和”的意思与协和一样,也见于先秦文献,如《书·顾命》:“燮和天下,用答文武之光训。”协作能力是能否成就帝业的重要因素。《左传·宣公三年》载王孙满回答“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说:“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而根据文献记载,舜是能协同上下的。《书·舜典》说:“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 简文所说舜有“协而和”的贤德与这些记载是一致的。

三  而终取之

《从政(甲篇)》1号简说:“昔者三代之明王之有天下者,莫之予也,而□取之,民皆以为义。”这段话周凤五先生在《讀上博楚竹書〈從政(甲篇)〉札記》(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10日)一文中作过考释:为了讨论的方便,现将其转录于下:

“莫之馀也”的“馀”,简文作余下口形,是“舍”字。舍,给予,见《鄂君启车节》:“见其金节則毋征,毋舍李食。”意思是说,凭此金节可以不征稅,但也不提供粮食给持有金节的人。简文“莫之舍”,指三代不以土地予人,可能是不实行封建制度的意思。此字又见简十四:“有所有舍而不敢尽之,有所不足而不敢弗”,则通假为“馀”。“有馀”是“不足”的反义词。以下缺文可能是“舍”或“予”,意思是说,有所给予而不敢尽取,有所不足也不敢不给,应当也是说封建制度。“取”上一字,整理者以为“笔画模糊,暂不可释”,故其“语意有欠明确”。按,细看残馀笔画与简十四“尽”字十分接近,所缺可能是“尽”。简文“昔三代之明王之有天下者,莫之舍也,而尽取之,民皆以为义气。”意思是说,上古明王尽取天下,不以土地予人,人民以为其所行正当。“三代”泛指上古,不是夏、商、周三代,西周封建制度是人所共喻的。

    简文中的“三代”是泛指上古还是指夏、商、周三代,似乎不好判断。“舍”字可以解作舍予,也可以直接读作“予”。“昔者三代之明王之有天下者,莫之予也”,大意是,过去三代明王拥有天下,不是谁给予的。下面一句的缺文,上引考释提出了“舍”、“予”、“尽”三种可能,王中江先生则怀疑是“顺”字(《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二〈从政〉试编》,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11日)。此字原文上部虽然有些模糊,但下部为“日”字形笔道还是清楚的。“冬”字《容成氏》22号简作 ,《性情论》2号简作 ,前者白色的竖画和后者右边的墨长竖画都是竹简的裂痕;经比较,简文此字应该是“冬”字。“冬”读作“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公冶致其邑于季氏,而终不入焉。”简文“而终取之,民皆以为义”的意思是,最终取得(或夺取)天下,老百姓都认为是正义的。

四  志气不诣

《从政(甲篇)》9号简说:“志气不旨,其事不……”。“旨”字整理者以为“或读作稽,用为启”(《竹书(二)》223页)。周凤五先生指出,“志气不稽”或“志气不启”都迂曲难通,认为此字是“达”的省体,字义为“通也”,因此简文“志气不达”就是“志气不通”,也就是情志不畅(周凤五《讀上博楚竹書〈從政(甲篇)〉札記》,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10日)。“旨”字简文作 ,原释“旨”是很对的。虽然此字不能改释为“达”,但以“达”释此简文在文义上还是比较好。我们认为“旨”应该读作“诣”。“诣”是到的意思。《史记·孝文本纪》:“张武等六人乘传诣长安。”简文虽然残缺,但大概意思还是可以揣摩的,就是如果志气不到,所做的事则不会顺利成功。

五  其德輶清

《容成氏》1号简:“皆不受其子而受贤,其德酋清”。“酋”字整理者未作解释。何琳仪先生读作“酒”,黄德宽先生释作“尊”,认为可能是“尊”字省写。(参程燕《上海楚竹书(二)研读记》引徐在国先生意见,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13日)黄人二先生怀疑“其德酋清”读为“其德庄靖”,意为“其德庄且安。”(黄人二《读上博藏简容成氏书后》,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15日)我们认为“酋”应该读作“輶”。《说文·车部》:“輶,轻车也。” 这是“輶”的本义。古文献中常以“輶”形容德。《诗·大雅·烝民》:“人亦有言:德輶如毛,民鲜克举之。”郑玄笺:“輶,轻。”《礼记·中庸》:“是故君子笃恭而天下平。《诗》曰:‘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子曰:‘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诗》曰:‘德輶如毛’,毛犹有伦;‘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郑玄注:“言化民常以德,德之易举而用其轻如毛耳。”南朝梁王筠《昭明太子哀策文》:“仁器非重,德輶易遵。” 

六   以柄四海之内

    《容成氏》41号简说:“汤于是乎征九州之师,以 四海之内。”“以”后之字整理者隶定作,说“或可读为‘批’”(《竹书(二)》282页)。我们认为,此字下部隶定作“匕”是对的,但上部隶定作“雨”却有问题。比较“丙”字楚简作 (参看《楚系简帛文字编》1058、1059页),金文或作 (参看《金文编》963页),可见此字从“丙”从“匕”。“匕”作为舀取食物的器具,“柄”的作用比较重要,其特征也比较显著(通常比较长),所以此字应该是个从“匕”“丙”声的形声字,很可能就是“柄”字的异体。“柄”的本义为器物的把儿,是名词,可以引申为动词的“执掌”、“掌握”、“控制”,如《战国策·韩策二》:“公仲柄得秦师,故敢捍楚。”“柄”又可读作“秉”。《诗·小雅·节南山》:“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忧心如酲,谁秉国成?”汉陆贾《新语·怀虑》:“失道者诛,秉义者显。”《汉书·孔光传》:“君秉社稷之重,总百僚之任。”简文“以柄四海之内”就是以求控制四海之内。

七  自为娭为恶

《容成氏》42号简说:“受不述其先王之道,自为 为於。” 字整理者隶定作从“艹”从“巳”而“待考”。刘钊先生将此字释作“芸”,读为“溷”或“昏”,皆为“昏乱”、“溷浊”之意;将“於”字读为“污”或“恶”,指邪秽、不廉洁。(刘钊《〈容成氏〉释读一则》,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3月15日)。这可以说是比较精到的一种解释。下面提供另外一种可能的释读。

我们怀疑此字从“巳”得声,与训作嬉戏的“娭”相通。《楚辞·九章·惜往日》:“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娭”意为游乐玩耍。(参金开诚等《屈原集校注》下册585页,中华书局,1996年)《汉书·礼乐志》:“神来晏娭,庶几是听。”颜师古注h:“娭,戏也。”关于商王受(纣)“自为”之“娭”与“恶”,44、45号简说:“于是乎作为九城之台,视盂炭其下,加圆木於其上,思民道之,能遂者遂,不能遂者入而死,不从命者从而桎梏之。於是乎作为金桎三十。既为金桎,或为酒池,厚乐於酒,溥夜以为淫,不听其邦之政。”古文献中也多有记载。如《书·泰誓上》:“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史记·殷本纪》:“好酒淫乐,嬖於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於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於鬼神。大聚乐戏於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於是纣乃重刑辟,有砲格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憙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这些记载,都可以证明商纣王“自为娭为恶”。

八  而得失行於民之唇也

《容成氏》52号简说:“受不知其未有成正,而得失行於民之唇也,或亦起师以逆之。”整理者分别在“正”和“唇”后括注“政”和“朕”(《竹书(二)》290页),但未作解释。我们认为“唇”不一定需要改读。《说文》嘴唇的“唇”作“脣”;而震惊的“震”作“唇”,如《说文·口部》:“唇,惊也。”“唇”字后来用作嘴唇的“唇”,而“震”则挪用了它的惊惧义。当然,为了避免误会,简文“唇”最好释作“震”。《逸周书·作雒》:“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殷,殷大震溃。”黄怀信等《集注》引陈逢衡云:“前此牧野之战一用师旅,今复用以定武更之乱,故曰‘又作’。卫,即东地,为管叔所据,故临卫政殷一时并举,使彼首尾不能相顾,故殷大震溃。”引朱右曾云:“卫在殷南。‘政’读为‘征’。震,惧。”(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上册55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据此和前面所引简文的上文:“武王乃出革车五百乘,带甲三千,以小会诸侯之师於牧之野,”简文“唇”义为惊惧,而“正”应读作“征”。简文大意是说,受(纣)不知道武王的征伐未到,而成败得失出在殷民的震惧,有些人又带领军队迎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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