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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楚简《容成氏》疏札九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14 12:08:42  文章录入:guoxingxing  责任编辑:guoxingxing

      上博所收藏楚簡中,有《容成氏》一篇。全篇共存完、殘簡53枚,约2000多字,記敍了自上古容成氏至於西周文王、武王等古代帝王的事迹,经过李零先生的整理及陈剑先生的重新缀连,已基本可以通读[1]。该文献中包含有大量戰國時期古史傳說的重要訊息,是近年來所出戰國楚簡中性質較爲特殊的一篇。本文即就《容成氏》中涉及古史傳說的部分內容,略加疏证,以抛磚引玉,就正于方家。

(一) 堯舉舜

《容成氏》記載堯舉舜事較爲詳細。其中有與傳世文獻合者,也有與傳世文獻異者。今試比較如下:

《容成氏》簡13:“昔舜耕於歷丘,陶於河濱,漁於雷澤,孝養父母,以善其親,乃及邦子。”

傳世文獻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墨子·尚賢中》:“古者舜耕曆山,陶河濱,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陽,舉以爲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呂氏春秋·孝行覽》:“舜耕於曆山,陶於河濱,釣于雷澤,天下說之,秀士從之。”《史記·五帝本紀》作“舜耕歷山,歷山之人皆讓畔;漁雷澤,雷澤上人皆讓居;陶河濱,河濱器皆不苦窳。”記載較爲詳細。這三處文獻來源各異,但均提到舜“耕曆山”、“陶河濱”、“漁雷澤”事,與《容成氏》簡相合。

《容成氏》簡12:“ [堯乃老,視不明,]聽不聰。堯有子九人,不以其子為後,見舜之賢也,而欲以爲後。”

堯有子之數,傳世文獻有兩種記載:《孟子·萬章上》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的記載,以爲堯有子九人;《史記·五帝本紀》:“於是堯乃以二女妻舜以觀其內,使九男與處以觀其外。舜居媯汭,內行彌謹。……堯九男皆益篤。”亦以“堯有九子”爲數。但《呂氏春秋·慎行論》:“堯傳天下於舜,禮之諸侯,妻以二女,臣以十子,身請北面而朝之。”同書《孟春紀·去私》:“堯有子十人,不與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與其子而授禹,至公也。”是以“堯有十子”爲數。《容成氏》以“堯有子九人”,與《孟子》、《史記》合,而與《呂氏春秋》的兩處記載有別。

按:《容成氏》所載堯舉舜之事,陳劍先生以爲當以簡13、簡14、簡8、簡12編聯綴合而成,此說可從。這幾支簡所記載的內容,除了与傳世文獻记载相合者外,尚有部分內容,與《尚書·堯典》、《史記·五帝本紀》及《孟子》中的相關記載有別。其中簡14、簡8中“堯於是乎爲車十又五乘,以三從舜於畎畝之中。舜於是乎始免執幵耨鍤,謁而坐之子。堯南面,舜北面,舜14於是乎始語堯天地人民之道。與之言政,悅簡以行;與之言樂,悅和以長;與之言禮,悅敀而不逆。堯乃悅……8”的記載,與上博楚簡《子羔》簡5正面所云:“堯之取舜也,從諸草茅之中,與之言禮,悅尃……”的記載相合。另據劉樂賢先生言,《尸子》中也有“堯聞其(指舜)賢,征諸草茅之中。與之語禮,樂而不逆;與之語政,至簡而易行;與之語道,廣大而不窮”之語[2],亦可相互參照。与《尚书·尧典》、《舜典》等传世文献相比较,《容成氏》強調“舜賢“以及“堯與舜言”,而不涉及堯對舜的種種“考驗”与相关神異現象,爲我們提供了一個關於此事的更爲理性的新“版本”。

(二)禹建鼓於廷

《容成氏》簡22:“禹乃建鼓於廷,以爲民之有訟告者鼓焉。撞鼓,禹必速出,冬不敢以寒辭,夏不敢以暑辭。……”

“禹建鼓於廷”之事,不見於《尚書》和《史記》。但其他傳世文獻中曾有所反映。劉樂賢文曾舉《管子·桓公問》和《路史》卷二十二引《太公金匱》的有關記載,來與簡文印證。但據筆者所見,今傳本《管子·桓公問》的有關內容,又見於《三國志·魏志·文帝紀》裴松之注,而裴注所引《管子》,與今本《管子》有多處不同,其中今傳本“禹立建鼓於朝,而備訊唉”句,裴注引作“禹立建鼓於朝,而備訴訟也。”兩者比較,裴注所引更與《容成氏》簡文相合。

另外,《淮南子·汜論訓》:“禹之時以五音聽治,懸鐘鼓磬鐸置鼗,以待四方之士,爲號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諭寡人以義者擊鍾,告寡人以事者振鐸,語寡人以憂者擊磬,有獄訟者搖鼗。’當此之時,一饋而十起,一沐而三捉發,以勞天下之民。”鼗,又作“鞉”,是一種較小而有柄的鼓。此處言“有獄訟者搖鼗”等,與《容成氏》“禹建鼓於廷”說接近,而又有所铺张。

(三)禹舉臯陶、啓攻益

《容成氏》簡33、簡34:“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爲後,見33臯陶之賢也,而欲以爲後。臯陶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遂稱疾不出而死。禹於是乎讓益,啓於是乎攻益自取。”34

禹舉臯陶,又見於《史記·夏本紀》,其中有:“帝禹立而舉臯陶薦之,且授政焉,而臯陶卒。”《史記正義》引《帝王紀》云:“臯陶生於曲阜。……堯禪舜,命之作士;舜禪禹,禹即帝位,以臯陶最賢,薦之於天,將有禪之意,未及禪,會臯陶卒。”禹舉臯陶而臯陶死,終不受命之事,《史記·夏本紀》所說與《容成氏》大致相合,但《容成氏》提到“臯陶乃五讓以天下之賢者,遂稱疾不出而死”的說法,則爲《史記》所無。

禹舉益、啓代益之事,《孟子·萬章上》有載:“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啓,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啓,曰:‘吾君之子也。’”另外,《史記·夏本紀》提到,臯陶卒後,禹“而後舉益,任之政。十年,帝禹東巡狩,至於會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喪畢,益讓帝禹之子啟,而辟居箕山之陽。禹子啟賢,天下屬意焉。及禹崩,雖授益,益之佐禹日湥煜挛辞ⅰ9手T侯皆去益而朝啟,曰:「吾君帝禹之子也」。於是啟遂即天子之位,是為夏後帝啟。”《孟子·萬章》與《史記·夏本紀》所述,大致相同,多爲後世所本。

但《晉書·束皙傳》引《竹書紀年》曰:“益幹啓位,啓殺之。”《戰國策·燕策一》也提到:“禹授益,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天下,傳之益也。啓與支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于益,其實令啓自取之。”《容成氏》所述“啓攻益自取”事,與《孟子》、《史記》有別,而與《竹書紀年》及《戰國策·燕策一》較爲接近。

(四)夏、商王世

《容成氏》簡35A、簡42,涉及到夏、商王世的問題,其中:

簡35A作“ 王天下十又六年〈世〉而桀作。桀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 為]……”簡42作“湯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紂作。紂不述其先王之道,自爲 爲……”

簡35A,長21.8釐米,上端完整,簡端空白處有字迹殘劃,整理者李零先生以爲,從文義看,所缺文字是講當時已經受命稱王的湯。但李銳先生認爲:據上下文意,此處不是講湯受命稱王十六年後桀作,而是啟王天下十六世後桀作,“年”當為“世”之訛;簡文前所缺之字,參以簡34“啟”字,似輪廓相近[3]。此意見可從。如此,《容成氏》簡35A有關記載的本義,是指夏代自啓至於桀的在位王數共十六位。這與《史記·夏本紀》所載啓至於桀的夏王世系大體相合。另據《太平禦覽》卷八十二“皇王部”引《紀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无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大戴禮記·少閒篇》:“禹崩,十有七世,乃有末孫桀即位。”自禹至桀十七世,與《容成氏》所言自啓至桀十六世,也正好吻合。

關於商王世系,《國語·晉語四》有“商之饗國三十一王”的記載,韋昭注曰:“自湯至紂”。《大戴禮記·少閒篇》:“成湯卒崩,殷德小破,二十有二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殷德大破,九世,乃有末孫紂即位。”兩者相加,從成湯至於紂,亦正好是三十一王。《史記·殷本紀》所載商王譜系,從湯至紂,也恰好是三十一王(包括父子相繼和兄弟相及)。另據《史記·殷本記》“集解”引《汲塚紀年》,有“湯滅夏以至於受(紂)二十九王”之說,此說與《史記》不合。但王國維根據殷墟卜辭資料考證殷商先王先公名號,排出一個較爲可靠的世系,殷商先王從湯至紂,正好也是三十一位,從而證明了《史記·殷本紀》對殷商先王記載的可靠性[4]。《容成氏》簡42所言“湯王天下三十又一世而紂作”,正與《史記》的記載相合。

(五)伊尹間夏

《容成氏》簡36~37:“當是時,強弱不治諹,泄巡宦犜A,天地四時之事不修。湯乃尃爲征籍,以征關市。民乃宜怨,虐疾始生,於是36乎有喑、聾、跛、□、癭、□、僂始起。湯乃纸淝筚t,乃立伊尹以爲佐。伊尹既已受命,乃執兵欽(禁)暴,羕得於民,遂迷而37

以上兩簡,均爲完簡,可連讀。這兩簡所述史迹,涉及到湯、桀與伊尹三者的關係問題,頗值得研究者注意:

    簡36“湯乃尃爲征籍,以征關市。”李零釋“尃”爲“輔”,可從。此事不見傳世文獻,但據傳世文獻,湯受命稱王前,曾爲夏之方伯,並掌有征伐之權。《書序》:“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征之,作《湯征》。”《孔氏傳》曰:“爲夏方伯,得專征伐。”《史記·夏本紀》還提到:“帝桀之時,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叛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湯而囚之夏台,已而釋之。”從中亦可窺見滅夏之前湯與桀之間的從屬關係。湯“輔爲征籍”,似乎有湯助夏桀聚斂百姓之意。其目的似在於由此導致民怨,使桀失去民心。

簡37“伊尹既已受命,乃執兵欽(禁)暴,羕得於民”之事,也不見傳世文獻。但古人有“伊尹間夏,以亂夏政”之說:《太平禦覽》卷一三五“皇親部”引《竹書紀年》曰:“(桀)其元妃於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與伊尹交,遂以間夏。”《孫子兵法·用間篇》:“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故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爲間者,必成大功。”“伊摯”即伊尹。

文獻中伊尹往往具有雙重身份,他既是湯臣,又曾“去湯適夏”。《孟子·告子下》:“五就湯、五就桀者,伊尹也。”趙岐注曰:“伊尹爲湯見貢於桀,桀不用而歸湯,湯複貢之,如此者五。”《史記·殷本紀》:“湯舉任伊尹以國政。伊尹去湯適夏。即醜有夏,複歸於亳。”《書序》作:“伊尹去亳適夏,即醜有夏,複歸於亳。”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卷三十謂:“案《射義》,古者諸侯有貢士于天子之制,蓋伊尹爲湯貢士而適夏也。鄭注《大傳》云:‘是時伊尹仕桀。’”

《呂氏春秋·慎大覽》:“桀爲無道……湯乃惕懼,憂天下之不寧,欲令伊尹往視曠夏,恐其不信,湯由親自射伊尹。伊尹奔夏三年,反報於亳,……湯謂伊尹曰:‘若告我曠夏盡如詩。’湯與伊尹盟,以示必滅夏。伊尹又往視曠夏,聽於末嬉。……”其中所記,雖有“演義”的成分,但也曲折地反映了伊尹、湯與桀之間的複雜關係。簡文所記伊尹故事,與其“間夏”之舉,當有直接聯繫。這樣,湯助桀聚斂、伊尹助湯滅桀,正可與《竹書紀年》、《史記》、《書序》等文獻的“間夏”、“即醜有夏”之語,相互印證。

《容成氏》簡36、37所述“天地四時之事不修……民乃宜怨,虐疾始生。於是乎有喑、聾、跛、□、癭、□、僂始起”,李零先生以爲是指桀之亂政,在湯伐桀之前;陳劍以爲是指湯之亂政,在伐桀之後。但徵之文獻,似以“桀之亂政”說爲妥。

桀不務德而行暴政之事,傳世文獻多有記載。《尚書·湯誓》:“夏王率遏辛Γ矢钕囊亍S行率怠弗協,曰:“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史記·夏本紀》:“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殷本紀》:“當是時,夏桀爲虐政淫荒,而諸侯昆吾爲亂。”

“湯有亂政”的說法,卻未得聞。《殷本紀》記載,湯滅夏後,做《湯誥》,告諸侯群後:“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罰殛汝,毋予怨。”《呂氏春秋·慎大覽》:“湯立爲天子,夏民大悅,如得慈親,朝不易位,農不去疇,商不變肆,親郼如夏。此之謂至公、此之謂至安,此之謂至信。”《尚書大傳》載:“桀殺刑彌厚而民彌暴,故爾梁遠,遂以是亡;湯之君民聽寬而獄省。”如此,桀之虐政與湯之善政,恰成鮮明對比。

另外,《韓詩外傳》卷三:“太平之時,無瘖龐、跛眇、尫蹇、侏儒、折知,父不哭子,兄不哭弟,道無繈負之遺育。然各以其序終者,賢醫之用也。故安止平正,除疾之道無他焉,用賢而已矣。《詩》曰:‘有瞽有瞽,在周之庭。’紂之餘民也。”在古人看來,“瘖龐、跛眇、尫蹇、侏儒、折知”的出現,是亂世之徵兆,因此,《詩》之“有瞽”,《韓詩外傳》以爲是“紂之餘民”。古代往往桀、紂並稱,將他們視爲亂政之君的代表。這則材料,也間接說明《容成氏》簡37所言“喑、聾、跛、□、癭、□、僂始起”之事,大概與桀之亂政有關。

    按:《容成氏》所記載湯伐桀事,目前有李零和陳劍兩種綴連方案。筆者以爲,簡36、簡37的性質確定之後,可將有關內容重新綴連爲:簡35A—簡36—簡37—簡38—簡39—簡40—簡41—簡42。參諸《容成氏》後半部分述紂之虐政及商周關係部分,我們認爲,這樣的綴連還是比較妥當的。

(六)桀伐岷山、作桐宮

《容成氏》簡38:“[桀]不量其力之不足,起師以伐岷山氏,取其兩女琰、琬,□北去其邦,□爲桐宮,築爲璿室,飾爲瑤台,立爲玉門。其驕38泰如是狀。”

“岷山氏”二女事,《太平禦覽》卷一三五“皇親部”引《竹書紀年》作:“後桀伐岷山,岷山女於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二女,無子,刻其名于苕華之玉,苕是琬,華是琰。”《史記·司馬相如傳》郭璞《集解》略同。“岷山”,《太平禦覽》卷三八一“人事部”引《紀年》作“懡山”,《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引作“山民”,《韓非子·難四》有“是以桀索琒山之女,……而天下離”之說,“琒山”即“岷山”。《楚辭·天問》:“桀伐蒙山,何所得焉?”“岷”、“蒙”又一聲之轉。諸書所記,皆當以《紀年》爲其注腳。

桀作桐宮、璿室、瑤台、玉門事。《文選·東京賦》注引《汲塚古文》曰:“夏桀作傾宮、瑤台,殫百姓之財。”《文選·七命》注引《汲塚古文》曰:“桀作傾宮,飾瑤台。”《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引《紀年》作:“桀傾宮,飾瑤台,作瓊室,立玉門。”《路史·發揮》卷六引《汲塚古文冊書》作:“桀飾傾宮,起瑤台,作瓊室,立玉門。”《晏子春秋·內篇諫下》:“及夏之衰也,其王桀背棄德行,爲璿室、玉門。”

(七)湯伐桀

《容成氏》簡39、簡40、簡41三簡綴連,記載湯伐桀的具體經過:“湯聞之,於是乎慎戒徵賢,德惠而不 三十仁而能之。如是而不可,然後從而攻之,陞自戎遂,入自北39門,立於中□。桀乃逃之鬲山氏,湯又從而攻之,降自鳴條之遂,以伐高神之門。桀乃逃之南巢氏,湯又從而攻之40,遂逃去,之蒼梧之野。湯於是乎徵九州之師,以 四海之內,於是乎天下之兵大起,於是乎亡宗戮族殘群焉服。41

湯伐桀之過程,傳世文獻亦有記載。但諸家所說,各有所差異:

《書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作《湯誓》。”

《史記·殷本紀》:“桀敗於有娀之虛,桀奔於鳴條,夏師敗績。湯遂伐三嵕,俘厥寶玉……於是諸侯畢服,湯乃踐天子位,平定海內。”《史記·夏本紀》:“湯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鳴條,遂放而死。”

《太平禦覽》卷八二“皇王部”引《竹書紀年》曰:“湯遂滅夏,桀逃南巢氏。”

《呂氏春秋·仲秋紀·簡選》:“殷湯良車七十乘,必死士六千人,以戊子戰於郕,遂禽推移、大犧,登自鳴條,乃入巢門,遂有夏。”《呂氏春秋·仲秋紀·論威》:“此夏桀之所以死于南巢也。”

《淮南子·修務訓》:“(湯)乃整兵鳴條,困夏南巢,譙以其過,放之歷山。”

《淮南子·主術訓》:“湯革車三百,困之鳴條,擒之焦門。”

《容成氏》所載湯伐桀過程,先後涉及“戎遂”——“鬲山氏”——“鳴條之遂”——“南巢氏”——“蒼梧之野”等地,其中有與傳世文獻合者,也有傳世文獻所無者:

“戎遂”。 許全勝先生以爲,即《書序》之“陑遂”[5]。另外,《呂氏春秋·簡選》所言之“郕”地,字形與“戎”、“陑”相近,也許本爲一地。《殷本紀》之“有娀之虛”,亦可能與“戎遂”有關。

“鬲山氏”。《荀子·解敝》:“桀死於亭山。”《山海經·大荒西經》:“成湯伐夏桀于章山,克之。”“亭山”、“章山”皆是“鬲山”之形訛[6]。“鬲山”,李零認爲又可作“歷山”。《淮南子·修務訓》“放之歷山。”是簡文“桀逃之鬲山氏”,當與以上諸文獻所載有關,但簡文“鬲山氏”,是桀一逃之地,則與以上諸說不同。

“鳴條之遂”。《書序》作“鳴條之野”,《史記》、《呂氏春秋》、《淮南子》皆作“鳴條”。《書序》以之爲湯、桀再戰之地,《淮南子》以之爲首戰之地,《史記》爲桀一逃之地,而簡文以爲是夏桀再逃之地。

“南巢氏”。簡文以爲桀三逃之地,《竹書紀年》有“桀逃南巢氏”之說,與簡文略同。而《淮南子·修務訓》“困夏南巢,譙以其過,放之歷山”,則與簡文稍異。

“蒼梧之野”,簡文以爲是桀的最後逃亡之地。但傳世文獻中多以此地爲帝舜所葬。《禮記·檀弓下》云:“舜葬於蒼梧之野。”《史記·五帝本紀》:“(舜)崩於蒼梧之野。”《山海經·海內南經》:“蒼梧之山,帝舜葬於陽,帝丹朱葬於陰。”但《孟子·離婁下》云:“舜生於諸馮,遣于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知戰國時另有“舜卒鳴條”之說流行,簡文“桀”與“蒼梧之野”關聯,或是因“舜卒鳴條”與“舜卒蒼梧之野”說而産生。

      另外,《逸周書·殷祝解》有湯放桀於“中野”,桀奔“不齊”、“魯”、“南巢”之說,與上述諸說不同,當別有其資料來源,此處暫不論。

簡文“湯於是乎徵九州之師”,《呂氏春秋·仲夏紀》有“湯於是率六州以討桀罪”之說,“六州”或是“九州”之訛。

(八)紂之虐政

《容成氏》簡44、簡45:“[紂於]是乎作爲九成之臺,寘盂炭其下,加圜木於其上,思民道之,能遂者遂,不能遂者,內(墜)而死,不從命者,從而桎梏之。於是44乎作爲金桎三千。既爲金桎,又爲酒池,厚樂於酒,溥夜以爲淫,不聽其邦之政。……45

此兩簡連讀,述紂之虐政。傳世文獻對此也有所反映。《韓非子·喻老》:“居五年,紂為肉圃,設炮烙,登糟邱,臨酒池,紂遂以亡。《史記·殷本紀》也有紂“以酒為池,縣肉為林”和作“炮格之法”的記載。炮格(烙)之法,《史記集解》引《列女傳》曰:“膏銅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輒綴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索引》引鄒誕生云:“見蟻布銅鬥,足廢而死,於是爲銅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簡44所載,與上述兩說大致吻合。“桀爲酒池”之說,又見於《韓詩外傳》卷五:“桀為酒池,可以咧郏闱鹱阋酝Y,一鼓而牛飮者三千人。”另外,《淮南子·俶真訊》:“逮至夏桀殷紂,燔生人,辜諫者,爲炮烙,鑄金柱……”參之簡文,知《淮南子》所言“金柱”,即爲簡文之“金桎”。

(九)“戊午之日”

《容成氏》簡51:“[武王於]是乎作爲革車千乘,帶甲萬人,戊午之日,涉於孟津,至於共、縢之間,三軍大犯。……”

    武王伐紂,師渡孟津之事,又見於《書序》及《史記·周本紀》。《書序》作:“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作《太誓》三篇。”《史記·周本紀》作:“[武王]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諸侯鹹會。”《書序》《史記》均以“戊午”之日爲周師渡孟津,但前者言“一月戊午”,後者言““十二月戊午””,兩者月份的差異,當是殷、周建正不同所致。《容成氏》簡51亦以“戊午之日,涉於孟津”,與《史記》和《書序》所載正合。

[1] 李零整理,《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容成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月版。陈剑,《上博简》〈容成氏〉的拼合与遍连问题》,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rog/wssf/2003/chenjian01.htm

[2] 刘乐贤,《读上博〈容成氏〉小札》,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wssf/2003/liulexian01.htm

[3]李锐,《上博馆藏楚简(二)札记》,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wssf/2003/lirui01.htm

[4]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观堂集林》卷九,中华书局1959年6月版。

[5] 许全胜,《〈容成氏〉补释》,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rog/wssf/2003/xuquansheng01.htm

[6]许全胜,《〈容成氏〉补释》,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rog/wssf/2003/xuquansheng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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