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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将会长期存在           ★★★ 【字体:
仍将会长期存在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8    
变动特点
  综观两岸贸易发展的全过程,可以看出,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发展总体上呈现以下一些特点:
  1.大陆对台贸易逆差额与台商在大陆投资同步增长。 大陆对台贸易逆差的发展历史显示,对台湾贸易逆差增长与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发展基本呈正比例变动关系。上世纪80年代以来,祖国大陆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加上实施了一系列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大陆逐渐成为台商投资的热土。截止到2002年底,台商在大陆已设立企业55691家,合同台资金额614.7亿美元,实际投入台资金额331.1亿美元,台湾已经成为大陆吸收外资的第五大来源地。随着台商投资的快速增长,大陆对台贸易逆差也在迅速增加。从台商在大陆投资的发展与对台贸易逆差的变动曲线可以看出,两者的变动走势有着较强的趋同性。例如,1993年台商在大陆投资金额增长199%,同期,大陆对台贸易逆差的增幅也达到122%,显示出投资增长对贸易发展的带动作用。
  2.大陆对台贸易呈现逆差的产品较为集中。 从大陆对台湾的进出口商品结构来看,对台贸易逆差商品主要集中于大陆自台进口的前四大类产品,即机电类商品、塑料橡胶制品、纺织及其制品以及贱金属及其制品,该四类商品的逆差额基本占历年大陆对台贸易逆差总额的90%左右(见表1)。
  3.大陆对台贸易逆差地区主要为沿海四省市。 地缘性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性是大陆对外贸易发展较为突出的特点。东南沿海地区对外贸易发展明显快于中西部地区。在大陆对外贸易中,每年排名前10位的省市占大陆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90%以上。这些特点在大陆对台贸易中也表现得较为突出。从大陆对台贸易的地区分布来看,沿海四省市即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及上海市是大陆对台贸易的集中地。上述四省市自台湾进口额都明显地大于对台出口额,四省市的对台贸易逆差额占大陆对台贸易逆差总额的比重为89.8%。其中,广东省为大陆对台贸易逆差的最大来源地,其对台贸易逆差占大陆对台贸易逆差总额的60.86%,其次为江苏、福建、上海,所占比重分别为11.6%、9.5%、7.87%。除此四省市外,其余省市对台贸易金额都相对小得多,对台贸易逆差也不甚明显。对台贸易逆差主要集中于四省市,缘于上述地区是台商对大陆投资的主要地区。据台湾方面统计,1991年至2001年,台湾对广东、江苏的投资占台商对大陆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4.31%、36.77%,仅此二省就吸收了台商投资总额的71%。据外经贸部统计,上述地区分别居大陆吸引台商投资排名的前四位。
    大陆对台贸易逆差发展变化特点:与台在大陆投资同步增长;呈现逆差的产品和地区较为集中。
    逆差产生及增长原因
  (一)台湾当局实施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导致大陆对台贸易形成巨额逆差 在两岸经贸交流中,台湾当局一直实行“宽出严进”的大陆贸易政策,严格限制大陆产品进口。尽管台湾当局对此政策曾进行过多次调整,但到台湾加入世贸组织以前,台湾的10610项进口产品中,仅对大陆开放5640项,占台湾开放商品总数的53.2%。两岸加入WTO后,为应对加入世贸组织要求及缓解岛内工商界的压力,台湾当局有限度地对大陆经贸政策再次进行调整。2002年2月15日,台湾“经济部”公告开放2058项大陆商品进口,其中包括工业品1223项、农产品835项。至此,台湾允许进口大陆农工产品达7698项,占台湾开放商品总数的72.6%。从形式上看,台湾当局减少了对大陆产品进口限制,但是,由于台湾当局采取的是“台湾优先、适度放宽”的大陆经贸政策,对大陆开放的产品主要是大陆竞争力不强,或岛内需求不大的产品,而大陆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家电、通信、视听、成衣等机电及轻工产品类别则未开放或开放品种较少。另外,与台湾相比,大陆部分农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开放幅度较小,迄今仅开放1312项。除对大陆农产品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外,还对大陆农产品进口范围进行限制,即大宗产品及高附加值的产品不允许进入岛内。
  (二)大陆对台湾积极开放的经贸政策使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持续增长 在两岸贸易间接、单向开放的局面下,大陆对台多种优惠贸易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对台湾贸易顺差的形成及发展起了较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两岸产业分工与合作格局对大陆对台贸易逆差增长有着重要影响 两岸产业分工与合作格局的形成与发展,带动了两岸贸易强劲增长,同时也加剧了大陆对台贸易逆差的持续增加。受两岸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两岸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及生产技术水平存在着一定差别。继上世纪80年代台湾产业结构顺利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及技术密集型转型后,90年代中期台湾又基本完成向高科技产业的转型,形成了以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进而进入了新经济发展时期。台湾产业结构的调整是在台资大规模地向海外转移,尤其是向大陆转移的过程中实现的。台湾传统产业及部分高科技产业移至大陆生产,使两岸逐渐形成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并存的产业分工合作格局。在两岸产业分工与合作中,台湾基本处于大部分产业链的中上游环节,其比较优势侧重于产品与技术研发、中高端产品制造及上游原料与零组件生产。由于大陆承接了台湾及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的传统产业,高科技产业中的低端生产环节,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大陆已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
  (四)台湾进口需求及其结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大陆产品进口 台湾岛内进口贸易增长缓慢,对大陆产品相对需求较小。台湾是一典型的海岛型经济体,受岛内资源短缺等因素影响,其经济发展对进口贸易有较大的依存度。但是,90年代中期以后,受产业结构调整、制造业大量向海外转移、投资与消费不振、岛内市场狭小等多种因素影响,岛内进口贸易发展较为缓慢。据台湾统计资料显示,1995年以来岛内进口贸易基本维持在1100亿美元左右。从1995年到2001年,岛内进口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仅为0.6%。而同期,大陆进口贸易年均增长率则为11.2%。2001年大陆进口贸易额为2435亿美元,大体相当于台湾当年进口贸易额的两倍。
  从市场需求结构来看,近年来随着岛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台湾进口需求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台湾统计,按照贸易产品类别划分,台湾进口产品主要分为资本设备、农工原料及消费品三大类。1995年这三大类产品进口占台湾总进口额的比重分别为16.3%、72.0%及11.7%,2001年则分别变动为25%、65.7%及9.2%,这一变动趋势表明台湾产业结构的升级及调整,使岛内对机械、电机设备、电子产品及精密仪器等资本设备品进口需求增大,而传统产业外移则使农工原料进口比重下降。近年来,受台湾岛内政局不稳,经济低迷及两岸政治关系恶化等因素影响,岛内消费严重不足,消费需求在总需求中的比重有所下降,进而使消费品进口有所减少。由于大陆对台湾出口产品主要集中于农工原料,部分消费品及部分资本设备,台湾上述产品进口结构的变化,则对大陆扩大对台湾出口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见表2)。
    表1 1996年-2001年大陆对台各类产品贸易额差情况 (单位:百万美元)
  附图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表2 台湾进口结构变动状况 (单位:亿美元)
  附图
  资料来源:台湾“行政院主计处”统计月报,2002年8月。
    表3 台湾出口结构构成 (单位:%)
  附图
  资料来源:2002年9月台湾进出口贸易统计月报,台湾“财政部”统计处编印。
  台湾进出口产品要素构成的特点及其变动趋势也导致两岸贸易失衡。若按投入要素密集度类别分析台湾出口产品结构,可以看出,在按劳动密集度划分的产品出口中,高劳动密集度产品在台湾总出口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中、低劳动密集度产品出口比重呈上升趋势;在按资本密集度所占比重分类的产品出口中,高及中等资本密集度产品出口呈增长趋势,低资本密集度产品出口比重趋于下降;从按技术密集度划分的产品出口来看,高及中等技术密集度产品出口保持增长态势,低技术密集度产品出口呈下降趋势(见表3)。上述变动趋势显示,台湾岛内产业结构调整,使其出口优势主要集中在资本与技术密集度较高,而劳动密集度较低的产品上,即台湾出口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因此,台湾对大陆出口贸易规模扩大的同时,出口额也在迅速增加,进而对大陆保持较大的贸易顺差。
  综上所述,从政策层面上看,大陆单方面对台湾积极开放市场,增加台湾产品进口以及对自台湾进口产品实施税收优惠等经贸政策推动了两岸贸易的发展,促使台湾对大陆贸易顺差不断增加。在这一前提下,台湾当局对大陆产品进口的种种限制性政策,则加剧了两岸贸易的严重失衡。从市场因素来看,近期,两岸产业分工与合作的特点、台湾需求结构的调整、两岸在经济技术发展上的差距、以及市场竞争机制影响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则使大陆对台湾的贸易逆差变动呈增长的趋势,且扭转这种局面仍尚需时日。
    对台逆差产生原因:台当局实施限制性大陆经贸政策,大陆对台则为积极开放;两岸产业分工的重要影响;台进口需求及结构的限制。
    负面影响
  大陆对台贸易逆差不仅对两岸经济发展有一定积极影响,同时也对大陆的贸易发展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如下:
  1.大陆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摩擦增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为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台湾也在调整其出口市场结构。美国曾一直是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台湾对美国有着较大的贸易依存度,80年代中期,台湾对美国的出口依存度曾高达40%以上。由于生产成本和汇率的优势,长期以来台湾对美贸易有着较大的贸易顺差。随着“新保护主义”在美国兴起,台湾与美国间的贸易摩擦日趋白热化。美方不断要求台湾降低关税、开放市场和提升台币币值,以缩减美国对台贸易逆差。在美国的重重压力下,台湾为了经济和政治的双重目的,不得不采取开放市场的措施,缓解与美国的贸易矛盾。同时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使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大陆转移,进而使台湾原本对美国的直接贸易,变为将输往美国的商品在大陆加工后,转由大陆对美欧等国际市场的出口。随着台湾产品对大陆出口增多,台湾将对美国的部分贸易顺差也转移到大陆,因而减少了台湾与美国的贸易摩擦。(表见4)。
  与台湾相比,大陆与美国等其它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摩擦逐渐增多。从1993年至2001年,大陆对美国的贸易顺差扩大了4.5倍,除2001年略有下降外,其余每年皆在增长且增长幅度较大。其中固然有大陆出口水平提高的缘故,但与大陆台资企业出口增多也不无联系。由于大陆台资企业利用了台湾与大陆的双重优势,生产成本大大降低,产品竞争力增强,进而导致大陆与美国等其它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摩擦逐渐增多。例如,大陆对台贸易逆差增长最快的1993年及次年,美国对大陆的反倾销调查分别是7起和11起,占同年美国反倾销调查总数的18.9%及21.6%;截至2002年底,中国大陆被提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高达557起,中国大陆已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2.两岸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加剧。 大陆自台贸易进口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对台贸易逆差,同时也借助台湾技术密集度较高的产品,促进了大陆出口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但随着大陆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及优化,两地出口产品的主要类别与结构及商品技术水准也在逐渐接近(见表5)。
  随着大陆出口结构的优化,两岸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重叠度越来越高。美国是两岸最主要的出口地,从2000年两岸各自对美国出口的前20大商品来看(因9.11为偶然因素,所以未选取2001年),仅各自对美出口的前20类产品中,发生重叠的项目就达12项之多,占60%,而且大多属电子轻工产品。而这些产品大多与台商从台湾进口的半成口结构一致,通常台商将此类半成品再加工成产品出口,但在产品类别上并未有多大变化,可见,两岸产品在国际市场重叠度的增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台商从台湾进口后再在大陆加工出口所致。与此同时,两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也相应加大。目前,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及大陆对台贸易逆差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从而使该地区某些产业形成了与岛内生产结构相类似的生产格局。由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上看好大陆市场,许多台商将产品销往大陆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两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
  3.采购非本地化对当地企业的生产发展及技术水平提高带动性不强。 大陆对台湾巨额贸易逆差是由于台资企业采购的非本地化引起的,大陆台资企业以加工贸易为主的经营方式,决定了其生产所用原材料及零部件基本从台湾进口,进而导致大部分台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产业关联度较低。一些企业的经营核心,如研发、采购、销售等网络均留在台湾,其生产环节与当地相关产业的企业也基本不发生横向联系。因此,难以对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产生应有的作用。台商到大陆投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群居性以及上中下游产业整体性移至大陆。这种以完整产业链的形式在大陆经营有其诸多优越性,但不足之处或负面影响即是其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技术创新及技术改造对当地企业影响或带动式微。另外,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台资企业在世界各地拥有丰富的贸易网络及营销网络,这就使其从事的加工贸易有较强的流动性。由于台资企业生产经营难以融入当地经济,一旦经营环境或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即可将其资金向别处转移,使台资加工贸易难以在当地生根。
    总体评价
  1.对台贸易逆差将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大陆对台贸易逆差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受诸多条件制约,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大陆对台贸易仍将存在逆差。未来几年,如果世界经济形势不发生大的不良变化即在正常状态下,两岸贸易有可能出现较好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两岸实现直接三通后,两岸贸易有可能出现大幅增长,因此对台逆差还会持续增加。2002年,大陆对台湾出口贸易额为64.86亿美元左右,大陆从台湾进口额为380.63亿美元左右,逆差约为314.77亿美元左右;2003年到2005年,预期大际对台湾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率将分别为8%及12%,2003年对台出口将为72亿美元,自台进口为410亿美元,对台逆差额为340亿美元左右;2005年,对台湾逆差额将约为400亿美元左右。
  2.对台逆差对我国外贸发展未造成大的不良影响。对台湾进口贸易发展所形成的逆差,多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三资企业的进口增速加快,规模扩大。由于进口产品通过加工后又大部分外销,因此,大量进口台湾产品实际上并未对大陆市场造成冲击,也未增加国家的外汇负担。由于对台贸易逆差在对外贸易发展的总过程中,已转化为贸易顺差,因此未对我国外贸发展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同时,对外汇收支平衡也无不良影响。台商进口中有很大一部分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来料加工及无偿赠送的产品等,都是由台商自行平衡的,并不需要以外汇来支付,如果扣除这些因素,估计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约为海关统计的70%左右;若再减去台商对大陆的投资额及台资企业的对外出口额,则大陆从台湾获得的可用外汇资本应该是顺差。
    表4 1993年-2001年大陆及台湾地区对美国顺差变化状况 (单位:亿美元)
  附图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表5 两岸出口商品结构比较 (单位:%)
  附图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3.保持对台湾贸易的适度逆差是我国贸易及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正在加快产业结构及进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而利用台商投资的资金、技术及营销网络则为我国发展高科技产业的生产及出口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因此,目前保持适度的对台贸易逆差,可加大台湾经济贸易对大陆的依存度,也可逐步将两岸产业分工合作形式由梯度递进型转向水平发展。继续吸引台湾的高科技产业从研发,中高端产品制造及销售等产业链的整体转移,将为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同时也为今后逐渐减少对台逆差创造条件。
  4.保持大陆对台湾贸易的适度逆差有利于遏制台独势力,推动两岸经贸合作持续发展。在两岸政治关系恶化的条件下,通过发展经贸关系来遏制台独势力,是我国加入WTO实施政经分离,以经促政方针的重要途径。保持适度的对台贸易逆差,维持台湾在大陆的经济利益,将迫使台湾当局在当前岛内经济不振的情况下,为了求得连任的业绩,不得不逐步减少两岸经贸交流的障碍,以依赖大陆经济发展带动其经济恢复增长,进而有利于两岸经贸合作的持续发展。同时,以经济利益牵制台湾,使台湾当局也不敢轻易公开挑战一中原则及两岸现存的经贸关系,台独势力在岛内也难以成为主流民意。
  5.适度保持大陆对台湾的贸易逆差有利于在对台经济工作中争取台湾民众。目前,保持对台贸易的适度逆差,也可以表示祖国大陆对促进台湾经济发展的诚意,对台湾同胞的手足之情。有利于争取台湾民众的民心,感化台湾民众、增强台湾民众对大陆的认同感。也有利于台湾工商界人士做台湾当局的工作,迫使台湾当局放开两岸三通及扩大对大陆的市场开放,促进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
  6.利用对台贸易逆差中的积极效应,继续吸引台商到大陆投资。由于大陆对台贸易逆差与台商到大陆投资有着互动关系,而台商直接投资对大陆的经济贸易发展及高科技产业发展又有着积极作用,因此,要利用大陆加入WTO后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机遇,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尤其是推进高科技产业发展中,重视吸引台商投资的积极意义。
    负面影响:导致大陆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摩擦增多;两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采购非本地化对我国企业发展带动性不强。
    积极平衡逆差
  今后一个时期,为避免对台贸易继续维持长期过高的逆差,可能会对大陆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目前应采取较为主动的措施,积极平衡逆差,使逆差逐渐趋于减少。
  1.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促使台湾当局开放市场。两岸加入WTO后,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双方均应履行加入WTO承诺,遵守多边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即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扩大相互之间的市场开放。在大陆认真履行世贸规则,继续扩大对台湾市场开放的前提下,台湾当局仍对大陆采取歧视性政策,严重地违反了世贸规则。因此,近期应通过加强民间组织沟通及协调的方式,促使台湾当局调整其限制性的大陆经贸政策,扩大对大陆的市场开放。如不能奏效,则应在适当时机,选择利用WTO的有关机制,对台湾违背世贸规则的做法采取制约措施,以迫使其逐步取消对大陆的歧视性政策。
  2.采取积极措施平衡两岸贸易。政府部门及企业都应重视长期对台贸易逆差过大的问题,要把继续扩大对台湾出口作为对台湾贸易的重心。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扩大具有竞争优势产品对台出口。充分利用目前台湾扩大开放大陆产品进口的机会,抓住机遇,扩大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对台湾出口。
  3.提升大陆出口产品质量及档次,提高对台湾出口产品的附加价值。指导企业尽快了解和熟悉对台湾具有出口潜力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品质标准、环保标准及各种检疫检验标准。开发具有高品质与较高档次的具有对台出口潜力的产品。
    祖国大陆对台贸易逆差:将会在一较长时期内存在;目前对我国外贸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有利于推动两岸合作持续发展和吸收台资。
  4.加强两岸高科技产业合作,带动大陆高科技产品对台湾出口。未来一个时期,吸收高技术产业投资将成为大陆吸引外商投资的重点。预计为提高台湾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台湾高科技产业向大陆转移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应抓住台湾高科技产业转移的机遇,使两岸在高科技产业的合作逐渐由低增值环节向中、高端提升。同时也要加大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资源再生技术及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技术等高科技领域吸引台商投资的力度,以促进两岸高科技产业合作链条的形成。
  5.加强两岸在农业领域的合作,扩大农产品对台出口。农产品在台湾进口中居于重要地位。大陆与台湾农业结构及产品结构互补性较强,发展农产品对台出口具有一定的潜力。目前大陆生产的台湾需求量较大的农产品如杂粮、蔬菜、水果等,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不具备价格优势。同时,在质量和品种上也缺乏一定的竞争力。应利用台湾在农业科技上的优势,加强与台湾进行农业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与共同开发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及专用品种,通过调整产品结构,生产出优质、高产、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对台出口;应引进具有高科技含量及高技术装备的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项目,对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行加工,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拓展对台湾出口的产品领域;两岸应建立合理的农业分工合作格局,目前应抓住台湾传统农业向大陆转移的机遇,吸收台湾农业转移来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及国际营销体系。通过台商在大陆独资经营或与当地农户及企业联合经营,与岛内农业建立起垂直分工及水平分工的体系,以充分发挥两地农业在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上的互补优势,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农产品、以及农副加工品返销或扩大对台湾出口。
  6.加强与台湾贸易、营销等服务业的合作,拓展对台出口空间。大陆的中介组织,如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等应加强与台湾同业商会或协会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协调、协商及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使台湾的中介组织为大陆产品扩大出口提供服务及帮助。
  7.逐步推动两岸加工贸易向新形式及新方向发展。加快推动台资企业产品本地化,使台湾资金、技术及营销网络与大陆产业发展融为一体。目前两岸经贸合作主要以投资贸易互动发展为载体,且以加工贸易形式为主。为迅速改变这种局面,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促成大陆企业与台资企业的配套生产,逐步延长台商在大陆的产业链条。
  8.采取积极政策帮助及支持企业扩大对台出口。由于目前两岸不能进行直接贸易,两岸贸易需经第三地进行,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企业开拓对台贸易积极性不高。为支持及帮助企业开拓台湾市场,从对外贸易长期发展出发,政府部门可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基金中,专设开拓台湾市场基金,以支持企业开拓台湾市场;加快进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的改革,尽快赋予商会外事权及出境办展权。利用贸易办展资助基金支持商会及企业赴台办展,拓展对台出口市场。
  9.建立对台进出口贸易预警机制,规范对台贸易秩序。台湾是大陆第四大贸易伙伴及第二大进口市场,加上两岸较为复杂的政治经济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对台贸易并建立良好的对台贸易秩序。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两岸贸易预警机制,将大陆对台进出口贸易、台商对大陆投资、台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对台贸易逆差变动态势及对大陆市场及企业的影响等因素及其相关变化,作为预警的重要内容,以协调大陆企业通过自律及互律维护对台出口秩序,同时,也要预防逆差过高对我国市场及企业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任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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