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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金改革方向 | |||||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30 | |||||
中国正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赡养老人的负担在地区和部门间的分布很不平均。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严重障碍就是缺少有效的和可持续的国家养老金体系。世界银行1997年的报告指出了中国现行养老金体系的两个主要问题:近期的国有企业养老金负担和长期的由人口快速老龄化而引起的问题(世界银行,1997)。今天,这两个问题由于以下各种原因变得比4年前更为严重:经济增长减缓,许多国企无法支付养老金缴费,导致一些城市的养老基金陷入赤字,从而可能威胁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显示中国的企业欠政府380亿元人民币(46亿美元)的过期未付养老金缴费。另据报道,中央政府于1999年向25个省级地区拨付了17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支付养老金资金缺口(1999年,人民日报)。)。改革现行的养老金体系已迫在眉睫。 本研究的一个主要贡献是在递推动态的框架下将CGE模型与人口增长模型相结合,从而为在一般均衡条件下模拟各种养老金改革方案提供了一个新的灵活的数量分析工具。另外一个贡献是我们在模型中按所有制区分生产和就业,将劳动力人数及其收入这两个主要的模型变量区分不同部门、年龄、性别和所有制而编制成4维的数据矩阵。 国务院1997年7月份发布的第2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养老金改革的方向:在2000年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养老金将在省级统筹,缴费来自企业(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和职工个人(其工资的4%并逐渐增至8%)。支柱1将全额由企业所缴纳的工资的13%支付,提供平均工资的20%的替代率。个人帐户,即支柱2将由个人缴费外加7%的企业缴费支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成立,其职责是总揽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制订。这从管理体系上使养老金改革的政策制订统一起来。此后,国务院和劳动社保部多次发文实施省级统筹,并明确和实施涉及社保体系各方面的法规,比如社会保障缴费的征收。 养老金体系在各级被分割。尽管按照文件,27个省已在1999年中实现了省级基金统筹,但实际上27省中只有5个省(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和海南)完全实现了统筹或省级统一;在另外17个省以市级统筹所缴费用的1%至2%建立了小规模的省级调剂基金;由于缺乏统筹资金,有5个省未能建立此类基金,因而省级统筹没有真正建立。据报道,11个行业统筹已解散(1998年9月前存在,参见国务院1998第28号文),并加入到地方的社会统筹中,但所积累的资金是否已转移到地方统筹则还不清楚。 社会统筹在许多方面都不完善,养老金服务也没有社会化,亦即养老金的收缴和支出都没有由不同的部门分别管理。由于实行差额拨缴制,企业向市级统筹上缴“净”额,以该企业的总缴费减去其退休人员所领取的退休金额。缴费率在各省市之间,有些情况下甚至在企业之间都有很大的差异。 养老金体系覆盖面窄,且在地区间不平衡。截止到1998年底,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只覆盖了国有企业职工的78.4%,集体企业职工的16.2%和其他城市企业职工的5.4%(Hang,1999)。没有任何针对城市个体户和个人企业家的养老金计划。在一些农村地区,有一些由民政部门设计和管理的养老金计划,但其覆盖面很小。 筹资问题严峻。因遵缴率低且不断下降,以及支付转轨成本的问题未解决,许多地方的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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