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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体系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 【字体:
关于课程体系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3    

摘 要:通过对培训课程体系在培训中的地位、构建环节、组成要素的分析,建立一套可以面向培训课程整体的体系性评估的指标系统,将培训课程的设置引导到系统化设计的思路上来,实现培训课程在培训活动中的系统性效果。
关键词:培训 课程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
课程体系建设是培训开展的基础性工作。课程体系能否实现预设目标,需要通过对课程体系的评价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比较,方能得出结论,而课程体系及建设的改进、调整和不断完善也必须依据评价的结果来进行。因此,为更好的规范全国工商系统培训工作,统一培训标准,全面提升教育培训的工作质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有关课程体系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成为当前培训工作中有必要研究的一个前沿性课题。
一、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和系统构成
(一)设计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用以系统地、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全貌。评估的意义在于对工作的指导和质量检查,因此研究评估体系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方向性原则
评估具有很强的导向性,评估的结果往往反作用于工作实践,并按照评估的标准指导实际工作,在确定评估要素和评估标准时,应本着有利于培训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素质的全面提升,有利于能力水平的提高的这一建设宗旨来构建。
2、全局性原则
培训活动广泛开展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及以下各级培训机构主要担负着处以下等各级干部的培训工作,这其中既有综合素质培训,也有专项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培训的分类,还包括初任、任职、更新知识、专门业务和后备干部培训等。这些不同类型的培训,因其具体目标和任务的不同,培训的课程体系也不同。在进行评价体系设计时,应考虑系统实际,从全局出发,在充分分析各级各类培训特点的基础上,从中提炼出具有共性特征的一般要素,选择能够广泛适用的表达形式,以适应系统主要培训类型对课程体系建设评估的要求。
3、完整性原则
课程体系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应全面地、系统地再现课程体系建设的各个方面,在指标设计时,应考虑到整个课程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主要因素,使评估者能够多角度、多侧面地考察分析课程体系建设的全貌。
4、实用性原则
根据操作的实际,指标体系在设计时注意以下几点:1/对末级指标的评价标准,尽可能地使用量化标准或一些可操作化的语言来概括表达;2/在计算上要尽可能少的使用数学表达式,使计算通俗化;3/尽可能地避免指标的繁复设计;4/注意挑选主要因素作为评估指标。
5、科学性原则
(1)广泛征询专家和业内人士的意见,严格遵循科学研究的方法,仔细斟酌指标的选取和指标权重的确定,确立的每一项指标和指标权重都言之有据。
(2)对评估工作的各个方面给出操作规范,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结果失真。
(二)系统构成
评估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由评估的指标和指标的评价标准两项构成。前者是课程体系建设工作及其工作成果的真实再现,后者是工作及其成果质量的衡量尺度。因此,该课题研究的整体思路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培训的总体目标指导下,以能力研究为基础,适应各级各类培训课程体系评估的要求,从课程体系建设工作和课程体系两个方面分别建构指标体系。
二、课程体系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课程体系建设涉及课程体系及其建设两个层面,其中,课程体系评估是对课程体系的状况进行考察,课程体系建设评估是对课程体系形成过程状况进行考察。
(一)关于一级指标
课程体系建设工作有两个主要环节,即课程体系建立与课程体系调整,分别设计为两个一级指标。课程体系本身评估是对课程体系本身的检测,表现为内容和使用说明两个方面,内容是课程体系的构成问题,使用说明是课程体系的使用方法问题,本指标体系分别将课程体系组成和课程体系说明作为课程体系评估的两个一级指标。
(二)关于二级指标
1、课程体系建立的二级指标分解
课程体系建立在课程体系建设整个过程中具有前端性和基础性,是影响课程体系质量的首要因素,其不仅体现了课程体系开发的指导思想,还引导着课程体系的发展方向,最终决定了课程体系的具体内容和结构。为更好地做好课程体系建立的二级指标分解工作,研究了如下问题:a)培训有哪些类型,确定开发哪些类型培训的课程体系,它们之间有否相同;b)根据前述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需要了解学员的需求,需要进行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能力分析和研究;c)什么样的开发人员具有研发能力;d)课程体系建立应有怎样的科学保障。在此基础上,课程体系建立的二级指标设计为:培训类型分析、培训需求调研、能力标准研究、开发人员组成、评估五项。
2、课程体系调整的二级指标分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也必然随之调整。因此,为干部培训建立的课程体系也是不断变化的,随着工商行政管理监管内容、监管方式方法手段以及监管对象等监管体系和模式的变化,课程体系必然适时做出调整,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实践,辅助因素是来自培训环节的反馈意见。为此,把课程体系调整的二级指标设计为:监管体系研究、教学意见收集、方案调整三项指标。
3、课程体系组成的二级指标分解
课程体系组成指课程体系包括什么具体内容和怎样构成,即课程体系内容和课程体系结构,把二者设计为课程体系组成的二级指标。
4、课程体系说明的二级指标分解
对课程体系说明的考核,一是应当克服课程体系研发的随意性,避免课程体系研而无果的现象,或草率应付,简单列一张课程体系表敷衍了事的做法;二是应当考虑是否为培训中的具体使用提供了便利,对课程体系的内容是否作出了必要的解释,对课程体系的一些使用方法和建议是否作了明确的规定。说明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容说明,二是使用说明。本分课题研究把这两个方面作为课程体系说明分解后的两个二级指标。
(三)关于三级指标
课程体系建设的三级指标来自对二级指标的进一步分解。三级指标从内容上没有发生根本变化,总体来说是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层面或不同角度确定的,在确定三级指标时,更多考虑的是可测量性和是否为主要检测项目等技术因素。

1、课程体系组成项下的三级指标
课程体系组成是课程体系建设的成果,它是课程体系考核的核心内容,在研究中主要考虑了三个问题:
(1)课程体系的组成是否与能力标准相适应(注:①能力标准包括内容、等级与能力组合;②能力标准应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职级来建构);
(2)课程体系的组成是否突出了行业特色;
(3)有助于能力培养的互动式教学,在课程体系中是否占有足够的比例。
2、课程体系说明项下的三级指标
课程体系说明是课程体系得以使用的文献依据,因此,它应对课程体系中每一单一课程的教学要素都应说明要求,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在课程计划编制中的参考价值,这是其一;其二,任何课程体系的设计都是根据具体的情况设计的,也都有其局限性,为了正确的使用,必须就其使用范围做出说明,以增强课程体系的适应性和它的服务性功能,在进行课程体系设计时可留有自由调整的余地,并在使用说明中加以叙述,使课程体系更为完善。综合这两点,课程体系说明的三级指标共设计了六项,详见课程体系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表。
三、指标解释和应用说明
(一)课程体系建设主要评估指标解释
1、“通用能力”:指由国家人事部门和组织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公务员制定的一般能力标准。
2、“专业能力”: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决定的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能力,它包括依法行政的学习理解能力、依法监管的运用执行能力、执法办案的技术技巧等。
3、“岗位能力”:指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具体业务岗位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它一般根据岗位职责和行政职务级别的要求来确定。
4、“开发人员”:指直接参加课程体系研究和建设的工作人员。
5、“一线任课教师”:指正在教学岗位上执教,所任课程与拟开发课程体系有关的教学人员。
6、“教务教研管理人员”:指正在从事教务管理和教学研究的工作人员。
7、“专业课程”:指工商行政管理专业业务课程。
8、“实践课程”:指以师生互动为特征,以培养学员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模式课程,它通常包括现场考察、讨论、辩论、案例分析与研讨、情景模拟、执法课堂等教学模式的课程。
(二)指标体系应用说明
本评估体系针对不同培训类别建立,相对比较宏观,一般不针对一期或一次培训班来使用,否则评估结论会有偏颇。如果某一类型的培训只做过一次,可直接应用本体系;若其培训周期较长,分别几个阶段完成,应对整个周期开设的全部课程进行评估。
(三)指标评价标准与权重的设定
1、评价标准
在评价标准中凡是涉及到以数字比例确定标准的,均采用了访谈法或座谈会法或实证法或三者结合的方法来确定。下面以课程体系组成指标为例,叙述数字标准的研究。
课程体系组成评估无论是其内容还是其构成方面,都需要以一定比例数据作为评估标准。在实际确定其数据比例时,它主要有这样三个来源:(1)源自一定数量的有经验的教务、教研、教学人员座谈会取得的经验数据,具体做法是课题组成员先拟定初始数据,然后组织人员,召开座谈会,通过讨论加以确定;(2)源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构建课程体系模式的调研文献资料。(3)源自2001-2005年五个单位(国家工商总局、新疆工商干校、河北工商干校、内蒙古工商干校、江西工商干校)各类培训班的课程计划。
根据三个来源的整理和分析得出结论:(1)专业课程。专业课程比例在综合培训中最低为26%,最高为71%,多数在40-50%,而在专业培训中一般为100%;(2)实践课程。在综合培训中为10-17%之间,专业培训中基本为0;(3)创新类的特色课程4%左右;(4)综合素质培训中,与能力对应的课程类别的覆盖率最低为50%,最高为87.5%。
2、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是通过特尔斐法的问卷与座谈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确定的。在确定权重时,选取了十一名有经验的教师和教务教研工作人员,在背靠背独立填写出各级指标的权重的基础上,又经过讨论最终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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