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网站首页 | 名校推荐 | 小学试卷 | 初中试卷 | 高中试卷 | 免费课件 | 免费教案 | 如何获点 | 
  | 教育教学 | 免费论文 | 网站留言
您现在的位置: 名校试卷网 >> 教育论文 >> 高等教育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高校逻辑教学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 【字体:
高校逻辑教学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3    

 摘 要:高校逻辑教学使用了以现代逻辑为主要内容的新编教材后,逻辑教学中遇到了如何正确认识逻辑学的作用和价值、怎样处理逻辑技术化和逻辑理念之间的关系等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本文对此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逻辑教学 新问题 对策
  新编教材的明显特点是:采用现代逻辑的体系、理念,现代逻辑的内容占了很大分量,传统逻辑的内容在新教材中只保留了其精华部分。现代逻辑形式化的特点与高校文科学生特别是法律专业学生所学专业和实践的特殊性形成了一些矛盾,因此在教学中师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新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结合本人的教学实际谈谈个人的看法,不妥之处,请同仁们指正。
  一、关于逻辑学的价值和作用
  高校逻辑教学使用新编教材,讲授现代逻辑的内容后,在学生中普遍产生了认识误区:逻辑已经远离人们的日常思维,似乎只能成为学术研究的专区。学习逻辑课对他们的作用不是很大,甚至认为学习逻辑没有用途。
  为什么会产生以上的误区呢?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逻辑学科本身来看,逻辑学已经成为一门成熟的理论学科,它有自己专门的学科术语和严格的理论体系,有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特点,更为重要的是现代逻辑是对语言精致的抽象,由具体的语言到一般抽象的公式再到精致的符号体系,思维的工具已几乎完全符号化,思维的模式已经近乎数学化,逻辑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符号的推演,且技术性程度越来越高,文科学生很难接受。从现实角度来看,一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不学逻辑学照样思维比较好的现象;二是法律专业学生实践活动具有特殊性,那就是它以自然语言为工具,处理的对象是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等问题。从学生本身来看,学生逻辑基础相对比较薄弱,学起来也比较吃力。还有就是许多学生受逻辑主要是提高思维功能这种教导作用的实用观的影响,想通过逻辑学习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面对如此情况,教师在教学伊始,就要帮助学生澄清认识上的误区,为后面的教学扫除障碍。笔者认为,教师应该做好如下的工作:
  一是必须向学生解释清楚,任何科学理论都来源于实践,并且时刻接受着实践的检验,逻辑也不能例外,即使现代逻辑也没有远离人的实践活动,它仍是对人类特有的现象—思维及其语言的高度概括,“逻辑形式化的目的在于对人类实践推理进行提炼、概括和重构,在形式系统中再现它的本质方面。” 逻辑学的理论还必须回到实践中去指导人们的思维活动。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除“解释”、“举例”这些常用手法外,还要讲解逻辑史,尤其是要介绍逻辑学的起源及两个发展形式之间的紧密联系。
  二是要对逻辑学的作用及其特点作以说明。逻辑学除了有提高思维功能素质这种教导作用外,它还有提高人们文化素质、理论素质、方法技能素质等方面的作用,前者主要是通过传统逻辑的学习使人们在思维活动中正确使用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论证,以达到思维清晰、敏捷等目的,后者主要通过现代逻辑的学习使人们树立必然性、系统性、框架构造等理念,学会一些分析解决问题的先进方法的目的。而这些目的的实现,并不是一挥而就的,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体来说,它是通过学习、观察、体验,然后到知识的理解、理念的形成、方法的获得,再到指导实践的渐进过程,而决不会一口就吃成胖子。
  最后,关于学不学逻辑是否一样思维的问题,可以告诉学生,没有经过逻辑训练的思维是自发思维,这是一种感性思维,感性的东西必须上升到理性的层次。毛泽东曾指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没有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 盲目的实践不可避免地会走弯路、错路。关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举好多例子来说明。例如(1)“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学生往往把“如果鱼不可得则熊掌可得”也当作正确的答案。(2)“有人向没有受过正式逻辑训练的受试者展示了196个简单的三段论:比如‘如果有H则有E,有E所以有H ’,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试者认为是正确的。” 为什么人们会犯如此错误呢?完全可以归结为没有受过逻辑训练,思维还停留在感性的“会意”阶段。因为例(1)如果使用逻辑的理性手段来处理,则非常容易得出正确答案。例(2)稍受逻辑训练的都知其不正确。

  二、关于逻辑理论的理解和把握
  逻辑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特定现象——思维与语言问题,因此,它的内容应该具有明显的通俗性的特点。但是当逻辑学上升为一门理论学科,即把日常的语言文字上升为逻辑概念、理论,并把其转化为符号时,它就变得有点不那么“平易近人”,甚至复杂而深奥,比如有人总结逻辑学有“五多两化”:(概念多、符号多、关系多、公式多、规则多;形式化、技术化),这样,该门课程就遇到了难学与学好之间的矛盾,反映在教学中,就是逻辑教师如何把专业化很强的一些理论和术语通俗化后教给学生。
  在许多逻辑学教材的绪论中,都有对逻辑研究对象的定义,而且对此逻辑学界已形成共识,即“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及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由于这一定义的理解对学生逻辑课的学习却有着不可小视的意义,因此教师一般都会就此概念举例详细讲解。但是,由于这一概念涉及到思维、思维形式、思维形式结构等数个专业性极强的概念且又似乎远离日常实际,因而学生通过学习未必就能理解透彻并非常清晰地把握此概念,也就未必能确切地知道逻辑学究竟要研究什么,或者说在学生学完这一定义后未必能够形成对逻辑学研究对象的大致轮廓。但是,如果在讲解这一概念时老师能够把其通俗化,则效果可能要好得多。比如说,教师完全可以这样总结:通常我们都要说话,有些人还写文章,而说话写文章就要使用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论证,在进行这些活动时要求做到概念明确、判断准确、推理严密、论证充分,而且只有做到以上几点,人们才能有效沟通和交流,这就需要一门专门研究概念、判断等的学问,而逻辑学从通俗意义上说,就是研究概念、判断、推理、论证的学问,主要是研究推理的科学。就拿概念这部分来说,它研究什么是概念、概念有何特征、怎样下定义、定义必须遵守哪些规则等。通过这样的解释,一方面能加深对研究对象的理解,对逻辑学的内容有一个初步的轮廓;另一方面还能引导学生怎样去学习逻辑,以达到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
  现代逻辑中产生了许多新的概念和原理,如形式化、真值、逻辑真、语义、框架、系统等等,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比较难把握但又必须理解透彻的,教师只有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才能使学生消化理解。当然,逻辑学原理和术语是十分专业化且十分严谨的,有时使其通俗化并不见得十分贴切,但是只要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日常思维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还是能够找到不少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把握一些比较难懂的逻辑概念和原理的方法。
  三、关于逻辑学技术化与逻辑理念
  “现代形式逻辑空前关心如何构建形式系统、如何按照特定的规则来进行符号操作,以至于它变得如此技术化。”打开目辑教科书,我们就会看到,自然语言已人工符号化,推理已变成符号推理,由此,推理论证已变成了技术性的活动,要学习逻辑,就必须熟悉符号化的规则,你必须把自然语言符号化,推演是符号的推演。于是,教学活动容易演变成了教师讲推演例题,学生做课后的推演习题,考试考推演题的模式,实际上,每个逻辑教师都知道,逻辑技术化有着自身的实质和理念,对学习逻辑的学生来说,学会操作是必要的,但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技术化的实质,树立逻辑理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适当的推演练习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模式化,则使学生极易产生疲乏和无聊之感而丧失对逻辑学的学习兴趣。换句话说,如果在这一活动中,不及时引导学生注重掌握技术活动的实质及理念,学会欣赏,那么就会失去了这一技术活动的真正价值和意义。于是在逻辑教学中就会遇到学会技术化方法与树立逻辑理念的矛盾。
  那么,如何去引导学生去掌握技术活动背后的东西呢?笔者认为,教师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解释技术化的原因。现代逻辑中,只所以要把自然语言形式化,是因为自然语言有歧义,而且自然语言的语法极具复杂性,甚至于比较混乱,因而,不能进行精确和严密地推导。二是要引导学生去欣赏形式(化)推演的严谨、精确、直观这一鲜明的特点,通过形式(化)推演活动,我们可以看到,只要符号化正确,并且遵守规则,那么由前提推出的结论是不容置疑的、更是不可辩驳的。三是要让学生注意到,形式(化)并没有完全脱离日常语言,而是源于现实中的语言,它是对一类相同结构的自然语言的抽象化。
  四、关于逻辑学知识与能力培养
  逻辑学的学科特点使逻辑学的教学承担着两项任务,一是广泛传播逻辑学知识,二是通过严格的逻辑训练提高教育者的思维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维素质与思维能力,为学生其它学科的学习和以后的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教师在教学中,必须二者兼顾,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注重能力的培养。然而,从一定程度上说,逻辑学教学传授知识容易,培养学生的能力困难。一般地,教师的讲授、学生的自学大都可以基本实现授业解惑的目的,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却要花费较大的功夫,于是在逻辑教学中也就遇到了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之间的矛盾,尤其是现代逻辑内容中这一矛盾更加突出。
  现在高校逻辑新编教材里均有命题演算一章,在这一章里,一般是首先列出了运算的数条规则,然后讲命题演算的三个基本方法——直接明法、假证明法和反证法。教学过程中,只要告诉学生规则就是复合命题推理的有效形式,然后讲解例题,再指导学生做课后练习,通过这些教学环节,就能让绝大多数学生掌握本章的知识,到此传播逻辑知识的任务基本上就完成了。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教学活动到此为止,那么逻辑教学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就该章内容看,首先是培养学生的认识能力——会区分演绎与归纳、必然性与或然性推理,然后是培养应用能力,归结到一点就是独立思考能力。笔者曾在讲这些内容时结合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提问:“就某一具体案件的判决结果来说,它是必然性的还是或然性的,为什么?”这时立刻就有学生回答说是必然性的,因为事实是客观的,法律是有规定的。从学生的答案来看,显而易见学生的知识并没有转化为能力,因为要回答此问题,学生必须一步步去分析,即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否要经过推理?如果要,那么它又是什么推理?如果是演绎推理,那么需要哪些前提?能否像命题演算一样一步步严密推演?结论与前提的联系程度如何?等等。
当然,作为教材,不可能把其所要求培养的能力以及如何去培养面面俱到的写进去,这就需要逻辑教师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去研究,以切实实现逻辑教学培养素质和提高能力的目标。
  总之,从目前来看,逻辑新编教材的使用,解决或者基本解决了教学内容的问题,多媒体的使用解决了教学手段问题,逻辑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培养学生逻辑意识和逻辑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这一共识解决了逻辑教学的理念问题,所有这些都为高校逻辑教学质量的提高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然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新编教材使用后,教学教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已成为逻辑教学中的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的确值得逻辑教学工作者深入探讨。

论文录入:guoxingxing    责任编辑:guoxingxing 
  • 上一篇论文:

  • 下一篇论文: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